南医助学|关于学生资助,你需要知道的重要信息都在这啦!

2020-03-06 14:36:02
孙岩




 高等教育阶段



建立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社会资助,“绿色通道”等有机结合的资助政策体系;结合我省省情,制定广东省贫困家庭大学新生入学资助、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和南粤扶残助学工程等专项资助政策。


本专科生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

  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

  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资助标准:

  每生每学年3000元,高校可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档资助。


  ◎国家助学贷款

  (包括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

  贷款金额:

  原则上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8000元。

  贷款利息: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贷款学生毕业后的两年内只还利息不还本金,毕业后第三年开始偿还本金。

  申请方式:

  我省高校在校生可在就读高校申请助学贷款,考入外省的学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申请。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

  资助对象:

  我省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

资助标准

  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最高不超过6000元。

  申请方式:

  考入省内高校的新生开学时向学校申请,考入省外的新生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

 

  ◎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

  资助对象:

  户籍在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区,且小学和初中均在少数民族聚居区中小学就读,2013年及以后通过普通高考,考上全日制本专科院校(含省外学校)的少数民族大学生。

  资助标准:

  每生每学年10000元,资助周期为本专科就读期间。

  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大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提出资助申请。

 

  ◎南粤扶残助学工程

  资助对象:

  我省户籍新入学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残疾人本专科生。

  资助标准:

  专科生每人一次性资助10000元;

  本科生每人一次性资助15000元;

  硕士研究生每人一次性资助20000元;

  博士研究生每人一次性资助30000元。

  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大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残联提出申请。


◎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1.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政策

  补助对象: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生、毕业生及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

  补助标准:

  本专科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8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2.广东省退役士兵就读高职院校资助政策

  资助对象:

  复学或通过技能考试考入我省高等职业院校的、生源地为广东欠发达地区的退役士兵。

  资助标准:

  每人每学年7000元。

  3.“三支一扶”助学贷款代偿

  资助对象:

  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继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工作满1年。

  资助方式:

  申请代偿其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学校资助政策

  1. “绿色通道”

  全日制普通高校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2. 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最低小时工资原则上不低于每小时8元。

  3. 学费减免

  对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2015年受助学生8000多人。

  4. 其他资助政策

  高校利用从事业收入提取的资助资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用于奖励和资助本校学生。


研究生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

  普通高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奖励标准

  硕士/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30000元。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奖励对象

  普通高校中表现良好的全日制研究生。

  奖励标准

  硕士/博士研究生人均每年8000/10000元,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档奖励。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没有固定工资收入、规定学制期内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资助标准

  硕士/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10000元。


  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

  研究生在不影响专业学习和研究的原则下,参加学校设置的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和担任学生辅导员工作)岗位,获得一定的津贴报酬,帮助完成学业。三助一辅津贴标准由高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当地物价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


        ◎国家助学贷款

  贷款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

  贷款金额

  原则上研究生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12000元。


想获取学生资助信息,可通过这些渠道:

  每年6月份,会印制《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和《高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在大学录取通知书中邮寄给每一位新生。

  每年7、8月份,会在各大媒体开展政策宣传活动。

  学生和家长还可以上教育部门官网、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网站(http://www.xszz.cee.edu.cn)、广东省教育厅官网、各地市教育局官网和各高校官网查询。


关于我校的学生资助信息,若有疑问请咨询学生处(电话:020-61648426)。


南方医科大学学生处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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