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本专科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规范资助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学生资助工作监督管理领导小组
由学校学生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学生处资助管理办公室和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任成员。
二、监督管理内容
1.学院资助工作机构与资助制度建设:是否按要求,成立院系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是否有专人负责学生资助工作业务;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认定程序是否符合上级文件要求;
3.助学贷款工作:是否确保应贷尽贷;
4.国家奖助学金、校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是否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公开;
5.资助育人工作:特别是对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力素质,有哪些特色资助育人项目;
6.资助宣传工作:有无制定本学院资助宣传方案以及具体的开展情况;
7.在评定各类奖助学金工作中,有无徇私枉法、违反规定的情况;
8.在开展资助工作中,有无按要求及时公示评选结果;
9.是否按要求及时、准确录入和上报学生信息材料等;
10.是否有专人负责资助学生档案管理工作。
三、监督管理方式和措施
每学期不定期检查至少3-5个学院。督促检查措施主要包括以下3个方面:
1.查阅学生资助工作相关档案管理材料。
2.抽查学生资助数据,并与班级、学生、老师逐一核实情况。
3.电话回访或与学生个别座谈、访谈等,了解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真实情况。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648426)
学生处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