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

2021-09-02 20:54:00
孙岩

各学院和毕业生培养单位:

根据《中国南方人才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在穗院校2022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指南的通知》(中南人〔2021〕32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22年毕业生申请办理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本专科及研究生,其中本专科阶段已获得过此项补贴的研究生不在本次申请范围内)。

二、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均可申请该项补贴:

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特困人员;残疾人;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如同时符合以上四类情形中多项内容,建议优先选择“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选项。

三、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由学校代为向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审批通过后每人将一次性获得补贴3000元。

四、申请流程

(一)学生申请(9月2日—20日)

符合条件的2022年毕业生,请于9月20日前,通过南方医科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fimmu.jobsys.cn/)—学生登陆—事务办理—求职创业补贴申请页面进行网上申请,按要求填写申请内容,上传以上“申请条件”中所列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照片材料(pdf格式,word文档,压缩文件上传)。

逾期不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学院和毕业生培养单位网上审核(9月21日—24日)

请各学院和毕业培养单位对照《关于求职创业补贴佐证材料的说明》,对学生申请材料及申请资格进行网上初审后提交学校审核。

(三)材料报送(9月25日—27日)

请各学院和毕业培养单位将初审后的学生纸质版申请材料,以及从学校求职创业补贴网站系统中导出的《在穗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电子版和纸质版)、求职创业补贴导入模板(电子版)上报学校学生处学生资助科。学生需提交以下纸质版申请材料至所在学院:

1.《在穗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在系统填写后直接打印签名);

2.本人学生证、身份证、中国银行卡复印件(需在复印件上签名确认);

3.“申请条件”中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证明材料请参照附件《关于求职创业补贴佐证材料的说明》(需在每张证明材料复印件签名确认);

备注:如在校期间办理过生源地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学生,建议优先提交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如无法提供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的学生,请学院提供助学贷款证明,具体证明模板请详见《国家助学贷款证明模板证明》。

以上材料,请于9月2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收齐后,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nyzz2020@163.com,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科108办公室。

(四)学校复核公示(9月28日—10月11日)

学校对学院提交的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审核通过后,将对申请人员名单在学生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五)信息录入(10月12日—10月15日)

学生处对公示无异议后的名单信息,于10月15日前录入上级网上申报系统,并按工作程序上报学校审批后,将有关材料报送上级部门审核。

(六)补贴发放(10月31日前)

待上级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及补贴资金拨付学校后,学生处按相关流程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至学生个人中国银行账户。

五、有关要求

此项补贴的申请办理,关系到每名毕业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和毕业生培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申请;同时严格审核学生申请材料,杜绝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发生,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材料报送。

附件:

1.在穗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关于求职创业补贴佐证材料的说明

3.广东省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

4.国家助学贷款证明模板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61648427。


学生处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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