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1-08-30 22:31:35
孙岩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规〔2021〕1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清算下达2021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和少数民族预科生资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1〕74 号要求,现将2021年我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指标

今年我校共有国家奖学金名额指标41个,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指标713个,国家助学金名额指标约1977个。学校将根据各学院上报的符合条件的学生人数下达名额指标。

二、申请条件、奖励标准及发放要求

   依照南方医科大学关于印发《本专科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及其配套办法的通知(校学字〔2021〕3号)中《南方医科大学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补充说明

(一)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应为我校大二及以上学生。2021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统一申请广东省新生资助和校内学费资助或生活补助。

(二)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我校临床医学(八年制)七、八年级学生不在此次国家奖助学金评定范围内。

(四)国家励志奖学金需在2020-2021学年广东省教育厅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产生。

(五)2021-2022学年转至新的专业的同学在原学院年级专业参评。

(六)2020-2021学年我校赴外校交流学习的学生,在外校参评,若在外校参评符合国家奖助学金的,可在我校上报学生材料,学生评定指标占学院总指标。

(七)2020-2021学年外校来我校交流学习的学生,可以在我校进行参评后将评定结果反馈至原校,不占各学院总指标。

四、评审进度安排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

9月12日前,学生完成个人申请;

9月17日前,学院完成申请材料初审及学院内公示,并将学生个人申请相关材料及学院汇总初审名单表上报学生处;

9月19日前,学生处完成对各学院申请材料的审核,并根据各学院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人数进行名额分配;

9月21日前,学院完成上报最终推荐名单,并组织最终推荐的学生在省教育厅指定的网络小程序中提交申请及学院内公示;

9月27日前,学生处完成对全校拟推荐获奖学生名单公示(期间分别召开学校本专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和领导小组会议审议);

9月30日前,学生处会同财务部门完成资金发放工作。

(二)国家助学金评审

9月12日前,学院上报大二及以上《在校学生信息录入模板》(只限大二及以上全体在校本专科生填写)、《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导入模板》(只限大二及以上自愿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本专科生填写);

9月20日前,学院完成国家助学金拟资助名单公示及材料报送,并组织最终推荐的学生在省教育厅指定的网络小程序中提交申请;

9月27日前,学生处完成对全校拟受助学生名单公示(期间分别召开学校本专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和领导小组会议审议);

9月30日前,学生处会同财务部门完成资金发放工作。

五、送审材料内容

(一)国家奖学金报送材料组成(一式1份)

(1)《2021-2022学年度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

(2)拟推荐学生的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

(3)拟推荐学生所在年级专业成绩排名表(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

(4)拟推荐学生所在班级综合素质测评排名表(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

(5)个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方面突出表现的证明)。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报送材料组成(一式1份)

(1)《2020-2021学年度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                                  

   (2)拟推荐学生的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

   (3)拟推荐学生所在年级专业成绩排名表(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

(4)拟推荐学生所在班级综合素质测评排名表(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

(三)国家助学金报送材料组成(电子版)

报送《在校学生信息录入-模板(大二以上本专科学生填写)》(附件4)、《家庭经济信息采集 导入模板(大二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写)》(附件5)。

备注:根据上级要求,在校本专科生中,如有建档立卡、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等学生,必须列入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评审程序。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在学期年限、学习成绩、综合素质测评等方面严格把关,注意发扬民主和广泛听取学生意见,杜绝以权谋私、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

(二)按时保质报送材料。今年国家奖助学金工作开展较往年提前并首次采用网络小程序申报,请各单位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材料报送。各学院要认真审查学生申报资格,严格遵照表格填写说明,确保准确无误。

(三)今年学校对评审程序不当、条件审核不严、表格填写不规范、材料上报逾期的单位,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四)根据上级要求,请各学院于9月3日前填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人员联系表》(附件6)(电子版)。

附件:

1. 南方医科大学关于印发《本专科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及其配套办法的通知(校学字〔2021〕3号)

2. 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 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4. 在校学生信息录入-模板(大二及以上全体本专科

生填写)    

5. 家庭经济信息采集 导入模板(大二及以上自愿申请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本专科生填写)

6.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人员联系表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648427

电子邮箱:nyzz2020@163.com。


学生处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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