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南方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新闻发言人制度
为了进一步做好广东省南方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的新闻舆论工作,加强信息公开,促进基金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提高公信力和透明度,加强与社会各界和公众的联系,切实加强舆论引导,树立广东省南方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良好形象,基金会依据《民政部关于推动在全国性和省级社会组织中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的要求和《广东省南方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南方医科大学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言人的设置
新闻发言人制度是针对涉及本基金会的重大事项、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重大突发事件、社会服务和社会关注的热点等内容而提供的一种接受媒体和公众公开咨询、质询和问责的制度。基金会的新闻发言人由南方医科大学党委宣传部负责指派,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学校批准,不得以南方医科大学及所属单位名义对外进行新闻发布。
二、新闻宣传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基金会的新闻宣传主要采取由南方医科大学党委宣传部会同基金会秘书长召开新闻发布会(含记者见面会、情况介绍会等)、邀请记者来校采访或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通稿、接受记者主动采访、利用校内媒体发布新闻等形式。
(一)新闻发布的方式,采用不定期的方式,通报基金会重大事务;
(二)采用直接面对记者的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报会、记者招待会、情况通报会、座谈会等方式;
(三)采用不直接面对记者的书面发布和通过网络发布等方式。
(一)发布新闻:南方医科大学党委宣传部负责代表基金会向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发布涉及基金会的重大新闻和信息。
(二)接待采访:负责接待来自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合规记者的采访工作,回答合规记者的相关采访提问。
(三)组织工作:组织对外新闻发布工作,对基金会重大事项召开新闻、网络媒体发布会或记者招待会,向新闻媒体、网络媒体进行通报。
(四)宣传把关:确定宣传报告口径、审阅新闻稿件,正确引导舆论,积极监控、研判涉及本基金会工作的舆论热点问题,对影响较大、评论较多的舆情进行及时处理,掌握舆论主导权和话语权。
(五)舆情监控:追踪社会舆情动向,建立基金会新闻预警和舆情监控机制,搜集、了解、研究、分析、掌握舆论导向及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及公众所涉及基金会的报道评论情况,及时向理事长汇报,发现有不符合事实、有失偏颇、以及造成误解和不良影响的报道和评论,要及时澄清、引导舆论,增进共识。
三、新闻发布的方式
四、新闻发布的管理程序
(一)及时报告:对涉及本基金会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原第一时间报告本基金会理事长,必要的时候要召开理事会议,共同协商处理办法。
(二)做好沟通:新闻发布前要做好前期信息沟通和准备工作。本基金会拟召开新闻发布会,应由第二新闻发言人先拟订新闻发布会的主题、内容及材料,呈报基金会理事长审批。
(三)准确发布:根据理事长的授权发布有关信息。已获审批的新闻发布主题内容,不得擅自调整、变更,若遇特殊情况必须变更,应重新呈报理事长审批。涉及重大问题的信息由理事长发布,没经过理事长同意不得随意发布。常规信息定时发布,突发事件及时发布,不得隐瞒和拖延。对违规发布新闻,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视其情节追究当事人的相应责任。
(四)事后评估:及时评估新闻发布效果,了解社会各界反映,并将结果向理事长和理事会报告。
本制度经理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广东省南方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