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军医大学,创建于1951年, 1979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2004年8月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下达的命令,整体移交广东省,更名为南方医科大学。2004年被批准为全国8所首批试办八年制医学教育的高等院校之一,2007年在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我校以19个二级指标全优的优异成绩通过评估,也是广东省两所获全优成绩的院校之一,2008年进入广东省“211工程“建设系列,2012年成为全国首批卓越医师教育试点院校,2015年先后成为“部委省(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建院校和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院校。为拓宽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的渠道,鼓励成绩优良、综合素质全面、培养潜力大、社会责任感强的优秀学生报考我校,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为做好我校2016年保送生招生录取工作,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
申请我校保送生资格的学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1.省级优秀学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成员、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优秀学生、公安英烈子女、退役运动员等5类符合教育部规定保送资格的2016届品学兼优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外国语中学以优秀学生身份推荐的外语类考生须为英语语种考生,且只能申请我校英语类专业。
2.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
二、招生计划
保送生的招生计划数列入国家核定的我校2016年招生计划总数内,招生计划30名。
三、选录程序
(一)我校成立保送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保送生的选录工作。
(二)申请者可自荐或由中学推荐,向我校招生办提供以下书面证明材料:
1.《南方医科大学保送生入学申请表》。
2.由中学开具的学生成绩单及年级排名材料。
3.中学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请务必提供符合保送资格的相关证明)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
4.体检表的原件(由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
申请材料由考生和所在中学填写完毕后,加盖中学公章,并于2016年2月23日前(以邮戳为准)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请务必在邮件上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预留备份)。
(三)我校将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申请者我校将发测试通知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参加我校组织的保送生入学综合测试。测试内容主要包含自我介绍、回答问题、主题讨论等,其中外语专业保送生测试需加试口语。
(四)保送生入学测试时间:2016年2月28日。地点:南方医科大学校本部行政楼。
(五)专业志愿填报请参考《南方医科大学2016年保送生招生专业目录》。
(六)学校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测试成绩,择优确定预备保送生名单,名单将在南方医科大学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我校将给公示无异议的预备保送生寄送《南方医科大学2016年保送生预录取通知书》。
(七)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将预备保送生名单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及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并办理录取手续,保送生录取通知书将于高考录取结束后统一寄发。
四、其它
(一)自荐或推荐人应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保送生认定资格,并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通报;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考生所在中学应将我校招收保送生的条件要求以及获得保送资格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保送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方面、全过程监督。
五、本简章由南方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网址:http://portal.smu.edu.cn/zs/
电子邮件:smuzsb@qq.com 注明普高招生咨询
官方微博:http://weibo.com/fimmuzsb
咨询QQ群:214638709
地址:广州市沙太南路号南方医科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邮编:510515
联络人:王老师
电话:020-61648523 传真:020-61648524
南方医科大学2016年保送生招生专业目录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
|
类别
|
招生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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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
1
|
临床医学
|
|
普通类
|
理科
|
5
|
2
|
基础医学
|
|
普通类
|
理科
|
5
|
3
|
口腔医学
|
|
普通类
|
理科
|
5
|
4
|
医学影像学
|
|
普通类
|
理科
|
5
|
5
|
预防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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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类招生:分预防医学、卓越创新班、食品安全与营养、卫生检验检疫方向
|
普通类
|
理科
|
5
|
6
|
中医学
|
|
普通类
|
文理兼招
|
5
|
7
|
中药学
|
|
普通类
|
理科
|
4
|
8
|
药学
|
|
普通类
|
理科
|
4
|
9
|
康复治疗学
|
|
普通类
|
理科
|
4
|
10
|
中药制药
|
|
普通类
|
理科
|
4
|
11
|
临床药学
|
|
普通类
|
理科
|
5
|
12
|
护理学
|
|
普通类
|
文理兼招
|
4
|
13
|
生物技术
|
|
普通类
|
理科
|
4
|
14
|
生物医学工程
|
大类招生:分医学信息工程、医学影像工程、医学物理师、医学仪器检测、医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方向
|
普通类
|
理科
|
4
|
15
|
应用心理学
|
|
普通类
|
文理兼招
|
4
|
16
|
生物信息学
|
|
普通类
|
理科
|
4
|
17
|
应用统计学
|
生物统计
|
普通类
|
理科
|
4
|
18
|
法学
|
|
普通类
|
文理兼招
|
4
|
19
|
公共事业管理
|
医院管理
|
普通类
|
文理兼招
|
4
|
20
|
英语
|
大类招生:分医学英语、英语翻译两个方向
|
普通类
|
文理兼招
|
4
|
21
|
商务英语
|
|
普通类
|
文理兼招
|
4
|
22
|
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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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险
|
普通类
|
文理兼招
|
4
|
注:1.各招生专业的专业介绍请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阅。
2.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医药类、生物科学类各专业,生物医学工程、应用心理学不招收色盲、色弱学生。
3.各专业本科生一、二年级在顺德校区学习,三年级后回校本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