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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聘2013年普高招生宣传学生助理的通知
来源: 发布人: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3-03-07

关于招聘2013年普高招生宣传学生助理的通知

2013年普通高考招生宣传工作即将开始,今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港澳台地区招生。为进一步加大招生宣传力度,扩大我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加深考生及家长对我校的了解和认同,及时、准确地回答考生及家长的咨询,进一步提升我校的生源质量。按照学校招生工作安排,今年继续设立一定数量招生宣传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并公开招聘相应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时间

工作内容:接待来校咨询的考生及家长;接听考生及家长来电,解答家长及考生疑问,引导优秀学生报考我校;及时回复学校招生信息网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网站上与我校有关的留言,并进行归纳汇总;参加广州市招生办及各重点中学举行的招生咨询活动;整理及汇总招生宣传工作相关资料。

工作时间:4月至9月初,每天8002200。根据任务紧迫程度,合理安排值班。宣传高峰期,星期六、日及节假日轮流值班。

二、报名条件

1、校本部在校本科学生,能合理安排课余时间,暑假能持续参加招生宣传工作者优先考虑;

2、热爱南方医科大学,并对学校有强烈的认同感,对招生宣传工作有热情;

3、普通话标准,口头表达能力好,会粤语、客家话、潮汕话者可优先考虑聘用;

4、能较为熟练的使用网络,能进行网页设计者优先考虑聘用;

5、家庭困难学生优先考虑聘用。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有意应聘该岗位的学生,请认真填写《南方医科大学招生宣传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可从教务处或招生信息网中下载),经所在学院同意后,于320日前,将申请表交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将从中选择合适人选,经培训后正式上岗工作。

四、工作考核及酬金

获聘招生宣传勤工助学岗位的学生,工作期间必须自行处理好学习与工作关系,不得缺课、旷课进行工作。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劳动纪律,服从招生办公室的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招生宣传勤工助学岗位工作酬金参照国家及学校有关政策执行,不另计加班费。酬金按月、按实际工作小时发放。

报名地点: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行政楼二楼)

联系人:老师、老师

联系电话:61648504

南方医科大学招生宣传勤工助学学生助理岗位申请表.doc
文件类型: .doc 594ad745eab907ff8ace2384a2a28494.doc (39.50 KB)

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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