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26 浏览次数:

 

各教研室、系、所、实验管理中心:
     
附件1:南方医科大学2012-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一览表.xls
文件类型: .xls 603584363d24e164cc20ee5ec09bf99d.xls (163.00 KB)
附件2: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zip
文件类型: .zip 24104eac83dce8a642fd13c27777f980.zip (353.64 KB)
 
根据《关于做好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6]27号)文件精神,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将于11月中下旬在厦门大学举办。为做好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大学生创新学术年会:择优遴选参加“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学生的学生论文,以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学术交流。
(二)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展示:择优遴选“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以展板和实物作品演示的形式进行项目交流。
(三)大学生创业项目推介会:择优遴选在“国创计划”中创业实践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进行项目推介、宣传和交流。
二、遴选要求
(一)遴选要求。以我校2012-2015年度国创计划项目为依托(附件1),在SCI收录杂志、中文核心期刊等有论文发表、发明相关专利或有其他创新性突出建设成果的项目,均可推荐参会作品。各类型参会作品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做好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6]27号)文件及相关附件(附件2)。
(二)遴选程序。以学院为单位组织评选,从国创计划项目三大类别(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中择优推荐学术论文1篇,展板内容或创业推介项目1项(共2项),如果有特别优秀的项目,可不受此指标限制,已参加过国创年会的项目不得重复推荐。请各教研室于6月1日将推荐的学术论文、参展内容及创业推介项目简介等材料按有关要求填写表格(附件2)报送教研办2。学校将从各学院作品中择优推荐参会。
三、有关说明
   (一)经国家评审最终入选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的学术论文、项目展板及创业推介项目,届时每项可派1名学生代表参会,费用由学校承担。
   (二)请各教研室高度重视,积极推荐优秀论文和取得一定成果的创业类项目作品参会,同时对推荐作品的质量进行严格把关。
   (联系人:霍荻;联系电话:648601)
 
                            基础医学院教研办                              
 2016年5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