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该通知转发,请各二级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安排如下:
一、本次申报为限额申报,我校申报名额为4项,请有意申报的二级单位于2023年1月5日中午12:00前与科研院进行沟通,了解申报条件与要求,逾期不予受理。
二、2023年1月13日中午12:00前,二级单位提交形式审查合格的纸质版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1份和申报一览表至科研院进行形式审查。
申报者可访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http://www.moe.gov.cn/s78/A13/)下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申报评审表启用202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三、2023年2月2日中午12:00前,请各二级单位按通知要求提交最终纸质版材料:
1.《申报评审表》一式7份(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①论文类成果一式7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②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2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一式7份),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4.申报一览表
经审核盖章的申报一览表1份。申报一览表务必仔细审核,应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信息一致、准确无误。
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已加盖大学公章的PDF格式),及申报一览表电子版(Excel格式)请发送至邮箱walkingliu@qq.com。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院
2022年12月30日
(联系人:刘畅,联系电话:648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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