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广东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协关于开展2023年度青年科技人才培育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青年科技人才培育计划管理办法》,现组织实施2023年度青年科技人才培育计划(以下简称“培育计划”)申报相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本项目由个人申请,经学校作为项目实施单位推荐申报。我校可推荐2人申报,请各单位推荐1人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附件1-3及相关证明文件,打包命名为:2023培育计划+单位名称+申报人姓名)于2月10日中午12时前发送至科研院邮箱:tingtingsmu@qq.com(不接受专家单独发送,时间紧张请勿逾期),纸质申报材料送达截止时间为2月16日。经遴选后学校推荐上报,对获选项目按照事前资助方式给予一定科研经费支持。项目实施期限为1年。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应具备的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政治过硬、学风优良、遵纪守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四个面向”,践行科学家精神,遵守科学道德规范;
2.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后出生)在广东省工作的中国籍公民;
3.取得博士学位;
4.自然科学类、工程与技术科学类、农业科学类、医学科学类的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
5.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
(二)项目实施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有培养方案。包括培育对象成长发展规划与培养目标、经费使用计划等。
2.有培养导师。培养导师由相同专业领域内的学术权威专家担任,对培育对象的学术成长与发展路径进行指导,帮助培育对象制定规划和目标。
3.有培养平台。项目实施单位能提供相应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政策支持,共同促进培育对象成长。
(三)申报限制
已获得过省级以上同类人才计划项目的个人,不得申报。
三、申报方式
(一)通过学校遴选后,符合条件的申报人登陆南粤科创网站(https://www.nanyuest.cn/)- 在广东省科协学会工作云平台中点击“青年人才培育”链接,再点击“申报人进入-进入申报”,进行网上申报(详见附件5),并按要求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
1.《广东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计划申请表》;
2.《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3.相关证明文件(如身份证、学位证书及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申报人下载带水印版的PDF文件,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简单装订,签名盖章,一式8份寄送至学校科研院行政楼216,同时将PDF、WORD电子版文件夹命名为:2023培育计划+实施单位名称+申报人姓名,发送至邮箱(tingtingsmu@qq.com)。
(三)填报要求
1.全面、真实填报申请材料。材料弄虚作假、缺少或不完整的,申报材料无效。
2.项目获立项后,申报单位在2023年经费下拨前,签订项目合同。
3.安全规范使用项目资金。项目实施单位履行项目实施主体责任,项目资金要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依法依规按项目合同的约定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大额资金支付原则上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保障资金使用安全。同时,完善内部风险防控机制,强化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及时反馈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联系方式
省科协组织联络部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广东省科协212室
联系人:郝雁 张媛媛
联系电话:020-83551764、83270296
网上填报技术咨询
联系人:戴凯琳
联系电话:020-87293673、87291183
附件:1.2023年度广东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计划申报信息汇总表
5.申报人网上操作指南
科研院
2023年2月5日
(联系人:邹婷婷,联系电话:61648163)
- 附件【1.2023年度广东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计划申报信息汇总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2.广东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计划申请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3.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4.《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说明.docx】已下载次
- 附件【5.申报人网上操作指南.docx】已下载次
- 附件【粤科协组【2023】4号广东省科协关于开展2023年度青年科技人才培育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