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广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入库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广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入库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专家入库。列入广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专家库是申报广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项目和广州市科技计划农业领域相关科技项目的前置条件,请各单位予以重视并把握时间节点(本次审核的对象其入库申请截止时间为4月20日12:00,需预备案表盖章时间,请于4月15日前完成盖章流程),做好组织发动工作。
科研院
2023年3月14日
(联系人:邹婷婷,联系电话:61648163)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广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入库工作的通知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推动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工作部署和《广州市进一步深化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行动方案(2022—2024年)》有关要求,发挥科技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现面向在穗各有关单位开展2023年度广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征集和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凡志愿为广州市农业农村科技创新和乡村振兴工作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在穗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农业龙头骨干企业、科技服务机构以及农业基层科技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个人可申请特派员入库:
(一)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三农”工作,志愿到农业农村生产一线从事科技服务和创新创业,遵守科技特派员管理各项制度,积极配合市科技局选派工作安排。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法定退休年龄大于60周岁的,从其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工作扎实,乐于奉献,具有较好的知识传授和人际沟通能力,善于运用多种手段和途径推广新技术。
(三)熟悉现代种业、绿色种植、生态畜禽、现代渔业、智慧农业、生态农业、都市农业、食品与健康等农业相关技术领域之一并有一定的技术优势。
(四)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需提供具备专业条件证明材料附件):
1. 具有高级(含)以上农业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
2. 具有农业博士(含)以上的学历。
3. 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或团队成员承担过国家、省部级农业科技计划项目(课题)。
4. 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团队成员承担过广州市农业领域科技项目。
5. 经认定的市级(含)以上农业领域高层次人才或人才团队成员。
6. 具有农业农村科技服务实绩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和硕士以上的学历。
7. 农业企业的技术骨干,具有国家认证的农业行业技能证书或在企业中任重要技术岗位。
8.专业为农业领域外其他行业的,需具备其相关专业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和硕士以上的学历,并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农业领域科技项目。
(五)不存在学术失范、学术道德问题,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二、征集入库方式和程序
广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入库工作采取常年线上征集、分批次集中审核入库方式。已入库人员无须重复提交,入库人员查询网址:https://www.gzpc.org.cn/f/tepaiyuan。
申请入库程序如下:
(一)农业科技人员下载填写《广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征集备案表》(见附件1),将填好的备案表打印、单位盖章并扫描成电子版PDF格式文件。
(二)农业科技人员在线填写《广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征集入库在线登记表》(见附件2),同时上传已盖章《广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征集备案表》电子版文件,提交入库申请。
(三)市科技局组织审核,符合条件且经公示无异议的,列入广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专家库。
三、审核入库时间
为做好工作衔接,将于近期组织2023年度首批广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入库审核,本次审核的对象其入库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12:00,在该时间之后提交的入库申请将在后续组织集中审核。
列入广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专家库是申报广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项目和广州市科技计划农业领域相关科技项目的前置条件,请在穗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农业龙头骨干企业、科技服务机构予以重视并把握时间节点,做好组织发动工作。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3月10日
(联系人:吴蕾、刘晓辉,联系电话:83491553、83124045)
- 附件【附件1.广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征集备案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广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征集入库在线登记表.pdf】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