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广东“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30日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广东“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最美科技工作者”遴选推荐活动已经开始,现将该通知转发,请相关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和材料报送工作。

推荐材料包括:《2023“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1份;《2023“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原件2份;推荐人选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及体现先进事迹的生活或工作照片3-5(照片请提供jpg格式,不小于2MB,用姓名+序号作为照片名);体现推荐人选工作生活的视频(MP4MOV格式,数量不限),要求单个时长在3分钟以内,横屏竖屏拍摄均可,画面人员穿着得体,避免逆光拍摄,分辨率为横版1920*1080或竖版1080*1920

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等信息。

学校共可推荐2人,每二级单位限推荐1人。请各单位417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213室;同时把文档版及图片、视频素材等发到电子邮箱:172239284@qq.com

  (联系人:陈昕昀,联系电话:648439


                                        科研院

                                      2023330


                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广东“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宣传部、市党委军民融合办(军民融合发展工作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委)、市科协,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

为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现决定组织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广泛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深入挖掘一批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典型,引导和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学习最美、争当最美,为广东奋力实现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作出新贡献。

二、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

主办:省科协、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中科院广州分院、省科学院、省国防科工办

承办:广东科技报社

三、活动安排

1.广泛动员。3月下旬,主办单位联合印发通知,请各地各单位积极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和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深入挖掘身边科技人员服务科技创新强省建设的感人事迹,选树一批先进典型。

2.组织推荐。3月下旬至4月下旬,各地各单位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遴选推荐工作。组织推荐过程中要主动融入本地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助力高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充分运用媒体平台和现代信息技术,同步开展候选人物感人事迹宣传展示;按照富有先进性、典型性和故事性的原则,兼顾不同类别、不同年龄的科技工作者,注重向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倾斜。

各地市科协联合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委)推荐本地区科技工作者候选人不超过3名(广州、深圳不超过5名);各地市军民融合发展牵头单位推荐国防科工领域候选人不超过1名;各省级学会推荐本学科候选人不超过2名;各高校推荐本单位候选人不超过2名;各主办单位可推荐本系统候选人不超过3名。

已获国家级荣誉表彰、中宣部“最美”系列称号的科技人员原则上不再推荐;往年获评广东“最美科技工作者”人员不再推荐。各推荐单位要对被推荐人的材料进行把关审核,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人事管理、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并出具书面意见。

推荐材料包括:《2023年“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1份;《2023年“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原件2份;推荐人选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及体现先进事迹的生活或工作照片35(照片请提供jpg格式,不小于2MB,用姓名+序号作为照片名);体现推荐人选工作生活的视频(MP4MOV格式,数量不限),要求单个时长在3分钟以内,横屏竖屏拍摄均可,画面人员穿着得体,避免逆光拍摄,分辨率为横版1920*1080或竖版1080*1920。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等信息。

请各地各单位于426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寄送至:广州市越秀中路125号大院 广东科技报社;同时把文档版及图片、视频素材等发到电子邮箱:gdzmkjgzz@163.com。其中,各地市军民融合发展工作牵头单位按时将推荐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可编辑版和盖章PDF扫描版)报送至省委军民融合办国防科工二处。

3.遴选发布。4月底至5月,综合各地各单位推荐情况,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遴选,确定202023年广东“最美科技工作者”,确定其中10名为全国“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人选,于“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期间进行发布及颁发证书。

4.宣传展示。5月下旬起,在媒体上广泛宣传发布“最美科技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形成集中宣传声势。将“最美科技工作者”纳入公益广告整体宣传,制作公益广告,广泛宣传展示。用好用活新媒体,通过重点新闻网站和“两微一端”广泛推送,扩大活动传播力、影响力和引导力。

5.深入学习。6月至12月,围绕“最美科技工作者”主题,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报告会、学习实践活动。举办最美科技工作者助力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和访谈活动等,灵活运用宣讲交流和典型访谈等形式,采取微视频、微课堂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讲好感人故事、谈出学习心得、升华使命责任,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不断从先进身上汲取精神营养,把“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激发的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转化为投身创新实践的实际行动,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

四、遴选标准

1.中国籍,在广东工作的科技工作者。

2.政治过硬。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风廉洁,遵纪守法;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3.业绩突出。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推动科技自立自强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用科技服务民生,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长期奋战在基层一线,服务制造业当家、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国防科工、公众科学素质提升等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

4.事迹感人,适合公开宣传,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不包括现役军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现任厅局级以上行政职务者)。

5.面向基层。各地各单位推荐人选要突出基层一线,特别是聚焦青年科技工作者典型,推荐人选中院士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45岁以下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不少于20%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是做好科技工作者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工作的实际举措。各地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2.坚持工作原则。各地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遵守评选标准,充分发扬民主,保证推荐质量。推荐工作要坚持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基准,要按照民主程序确定推荐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3.注重改进创新。要深入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典型宣传的内在规律,充分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载体平台,大力推进学习宣传活动理念、内容、手段等全方位创新,增强活动的传播力、影响力和引导力。要充分考虑科技工作者工作的实际特点,注重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参与的积极性,发挥好典型示范的激励作用,使学习典型、争当先进蔚然成风。

六、联系方式

(一)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调研宣传部

联系人:陈文婷 020-83556786

(二)广东科技报社

联系人:刘肖勇 13760823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