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上半年省科技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8日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省科技项目”)的结题验收管理,现集中开展2023半年的省科技项目验收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的项目范围

截至2023430日到期且尚未结题的省科技项目(清单见附件清单)。如果项目未完成合同书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且按规定可延期的,可以在项目到期前在阳光政务平台提交延期申请。附件清单中标黄的项目为已无法延期、必须结题的项目。

二、验收流程

项目验收分为验收申请组织验收两个环节。

(一)验收申请

验收申请阶段,项目负责人应提交下述材料

1. 科技收录报告:在阳光政务平台填写提交科技报告(类型选最终报告),科技厅审核通过后生成。请按系统提供的模板认真填写。

2. 经费决算表或审计报告:财政经费在50万元以下的项目需提供经费决算表(附件1),并加盖财务章(医院项目加盖医院财务章)。财政经费在5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需提供审计报告。请注意2022年之前和之后立项的项目经费决算表模板不一样。

3. 项目实施总结报告(附件2):报告封面需填写项目编号、日期、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医院项目加盖医院公章,学校项目由科研院统一申请后盖章OAID告知学院科管。

4. 成果佐证材料:如论文、专利、培养人才证明等,成果数量需与合同一致。

5. 其他相关材料:如项目变更材料(打印阳光政务平台上的变更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等。

6. 恪守诚信承诺书(附件3):项目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或医院公章。

7. (仅50万元以上项目需要)经费支出凭证:按照每项经费科目,提供单张金额前五名的凭证(包括记账凭证、发票等)。

验收申请提交至科技厅后,如科技厅审核无误将标记为“验收申请通过”,可进入下一步组织验收环节。

(二)组织验收

1.指定组织验收机构:验收申请通过后,科技厅相关处室审核决定省科技项目由学校或专业机构组织验收

由学校验收的请项目组推荐三名符合要求的在库专家,通过二级单位科管提供给科研院进行验收;由专业机构验收的项目,请项目组联系专业机构,按专业机构要求准备材料进行验收。

50万(含)以下的项目进行材料验收,50万以上的项目进行会议验收(会议验收流程及材料见附件8)。

2.项目组上传验收书:组织验收单位完成验收后,项目组需在阳光政务平台的项目验收书中上传验收意见等材料,提交验收书,方可完成验收。

由学校验收的项目,项目组需上传:项目验收评审意见表(附件4)、验收专家诚信承诺书(附件5)、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表(附件6)。

由专业机构验收的项目,项目组需上传:专业机构返回的项目验收评审意见表。

注:存在客观原因导致无法验收的项目,请项目组与二级单位科管部门讨论,经科管部门同意后申请主动终止,终止流程及材料见附件7。

  三、提交时间

请附件1中尚未结题的项目于428日前提交验收申请书。

联系人:黄媛

联系电话:020-61647521

地址:校本部行政楼214



  科研院

2023418

1:待结题清单中各验收状态解读及项目组应尽责任:

--:尚未开始填写验收申请书,请项目组尽快填写提交

验收申请书_填报中:验收申请尚未提交,请项目组尽快提交

验收申请书_退回修改:验收申请提交后因不符合要求被退回,请项目组按审核意见尽快修改后提交

验收申请书_等待专业机构审核:验收申请已提交至科技厅,项目组需及时跟进审核情况

验收申请书_已受理:验收申请材料合格,已被科技厅受理。接下来将由科技厅指定验收机构,请项目组及时跟进验收进度如指定验收机构为“南方医科大学”,请按附件要求提供专家名单及验收意见;如指定验收机构为专业机构,请按专业机构要求准备材料。

项目验收_填报中:验收书尚未提交,请项目组尽快提交

项目验收_退回修改:验收书提交后因不符合要求被退回,请项目组按审核意见尽快修改后提交


2:验收过程中的常见退回问题:

1. 科技报告收录:科技报告模板可在阳光政务平台下载,请下载“最终报告”模板。科技报告需严格按照模板要求的格式进行填写,需按照科技报告内容结构:引言、主体和结论三部分详细阐述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不可过于简短。主体部分建议按项目研究任务全面详细论述研究方法、研究过程、研究结果,最后再总结研究结果作为报告结论,以及论述创新点、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2. 其他附件:

(1)验收申请书: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封面未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未签名;论文未标注课题编号/缺少人才培养证明(如人才引进证明、显示导师姓名的毕业论文封面等)。

(2)验收书:(由学校组织验收的省科技项目)缺少验收专家诚信承诺函,缺少验收组长签名的项目目标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