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广州市重点研发计划2024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递补支持”专题重大科技项目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实施方案》《广州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优化提升方案》《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重点研发计划2024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递补支持”专题重大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现组织申报广州市2024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递补支持”专题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本专题包含高新技术、农业和社会发展科技2个方向(见附件1、2)。
二、组织方式
项目申报单位组织科研人员通过“广州科技大脑”(https://gzsti.gzsi.gov.cn/,登录后点击“办事大厅”-“重点领域研发专题”)自行申报。科研人员按要求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填报项目申报书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审核科研人员申报资格和项目申报材料,并于5月22日(星期一)16:00前提交至组织单位(学校)。经项目组织单位推荐、市科技局组织评审和审核等程序后,符合条件的予以立项。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在2022年度作为项目第一申报单位申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进入最后一轮答辩环节,但受国家财政预算投入等原因未获立项。
(二)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第1名)应为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时该申报单位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在研和当年新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只能依托同一个单位;项目负责人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指196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未在科技违规、科研失信等信用惩戒期内。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四)项目不存在多头申报、重复申报。符合财政和科技等部门的查重规定。
(五)鼓励联合国际和港澳台优势科研力量组织联合攻关。
四、申报限制
(一)作为申报单位存在2023年1月15日已到期,且未按要求提交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的,不得新申报竞争性前资助项目。其中,申报单位为高校的,限制到二级院系,由高校负责审查。
(二)作为项目负责人2023年度及以后(基于“广州科技大脑”申报的)在同一科技计划类别内,在研和新申报项目累计不得超过1项;作为项目负责人已有2022年度及以前(基于“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申报的)在研项目的,暂不受理新项目申报。
“在研”项目是指,在申报新市科技计划项目前,存在未完成项目验收流程或终止流程的竞争性前资助项目。2023年度待完成任务书签订的竞争性前资助项目视同“在研”。
(三)市科技计划已立项的竞争性前资助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同一项目不得申报不同的科技计划类别,已获得国家级、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或市级其他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四)每家申报单位每年限报1项。
五、申报材料
(一)全流程网上申报,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二)与合作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应按照模板(见附件3)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内容应与所申报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
(三)申报单位在2022年度作为项目第一申报单位申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进入最后一轮答辩环节的证明材料(提供答辩通知的邮件截图);“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
六、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合作单位注册。申报单位、合作单位进入“广州科技大脑”按要求完成单位用户注册(新开户),获取单位用户名及密码;已有单位用户账号的,无需另行注册。
(二)单位和申报人信息维护。单位用户登录“广州科技大脑”,完善录入单位信息基本情况。申报人根据需要自行注册账号,完善个人信息。
(三)项目申报。申报人登录“广州科技大脑”,选择该项目专题,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后,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
(四)单位审核。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确保申报质量,通过后提交至组织单位审核。
(五)审核推荐。组织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推荐。申报单位如需修改申报信息可与组织单位联系,经组织单位网上推荐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
七、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加强本单位项目申报工作的统筹组织,合理安排项目申报书填报和材料提交时间,避免出现在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到期前系统网络拥塞耽误申报。
(二)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仔细阅读申报指南各项要求,并按申报指南要求在“广州科技大脑”提交申报材料,不接收补充提交申报材料。因材料缺失或不符合要求、错过申报时间节点等原因,导致未成功申报的责任由项目负责人和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三)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潜在风险。
(四)凡弄虚作假者,不符合申报条件或违规申报情形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后,项目不予立项,已获立项的实行强制终止。发现存在科技违规、科研失信等行为的,依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办理。
(五)项目组成员中如有申报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单位,申报单位应与合作单位签署合作协议。
(六)项目申报受理、评审立项和公开公示等信息可登录“广州科技大脑”查询。
八、联系方式
系统操作指南详见:
https://gzsti.gzsi.gov.cn/pms/index.html#/news?type=czzn。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83124114、83124194。
单位注册及信息维护业务咨询电话:83588209(戴老师)。
项目限项规则解释咨询:83124139,联系人:张文怡(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附件:1. 2024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递补支持”专题(高新技术方向)项目申报指南.pdf
2.2024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递补支持”专题(农业和社会发展科技方向)项目申报指南.pdf
5.2024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递补支持”专题申报书(系统填报)
6.2024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递补支持”专题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供填报)
科研院
2024年4月21日
(联系人:邹婷婷,联系电话:61648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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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6.2024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递补支持”专题可行性研究报告(系统填报).doc】已下载次
- 附件【4.各区科技主管部门联系方式.pdf】已下载次
- 附件【3. 合作协议模板.doc】已下载次
- 附件【2.2024 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递补支持”专题(农业和社会发展科技方向)重大科技项目申报指南.pdf】已下载次
- 附件【1. 2024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递补支持”专题(高新技术方向)项目申报指南.pdf】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