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南医科技攀峰青年人才培养专项计划”项目申报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学校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成长,鼓励青年学者产出高水平研究论文,加速培养造就一批国内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带头人,培育更多国家级人才,夯实学校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科技综合实力和创新竞争力。学校设立“南医科技攀峰青年人才培养专项计划”项目,(以下简称“专项计划”)。“专项计划”分为两个资助层次:A层次青年科技人才项目(旨在培育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相关层次国家级人才)、B层次青年科技人才项目(旨在培育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相关层次国家级人才),资助期均为2年。现将2023年度项目申报相关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要求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学校正式聘任人员,且每年在校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2)申请人年龄符合申报下一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要求;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二)申请方式
请项目申请人按照附件中模板撰写项目申请书,并附上5篇以内代表性论著全文(PDF版本),文件夹以“二级单位+姓名+A/B层次青年科技人才项目”命名。申请书交由各二级单位单位审核汇总后,统一发送至科研院联系人邮箱(邮件名称:单位+2023年度“南医科技攀峰青年人才培养专项计划”申请书)。对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以及未经过二级单位提交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三)申请人注意事项
(1)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基础研究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落实国家《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本年度项目评审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注重评价新发现、新观点、新原理、新机制等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项目评审时将进一步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请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时注意。
(2)同一申请人不得同时申请“A层次青年科技人才项目”及“B层次青年科技人才项目”,曾入选学校原“优青培育计划”的人员,在结题当年可以申请“A层次青年科技人才项目”;
(3)既往获得过学校原“杰青培育计划”项目者不得再申请“A层次青年科技人才项目”;
(4)近三年作为学校第三层次引进的人才可直接纳入学校“B层次青年科技人才项目”,因学校已配套相应的科研启动费,不再另予经费资助;入职三年后符合本培育计划申报条件者可再向学校申请“A层次青年科技人才项目”及“B层次青年科技人才项目”的经费资助。
二、时间节点及二级单位注意事项
(一)电子版材料接收时间:2023年度项目申请接收工作自2023年8月22日0时开始,8月30日16时截止。各二级单位请在时间截止前将各单位申请书发送至科研院联系人邮箱。
(二)纸质版材料接收时间:请各二级单位在提交电子版材料后,将纸质版材料汇总盖章,并于2023年8月31日16时前将申请书及5篇以内代表性论著(纸质版仅需首页)等附件材料纸质件一式七份(一份签字盖章的原件,其余六份复印件即可)统一报送科研院216办公室。
(三)二级单位注意事项:各二级单位请按照学校要求组织本单位的申报工作,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严把申报质量,择优推荐。
附件:“南医科技攀峰青年人才培养专项计划”项目申请书模板
南方医科大学科研院
2023年8月21日
(联系人:胡友坤;联系电话:61648163;联系邮箱:huyoukun@s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