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填写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计划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23年度集中接收期资助项目已经公布, 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入口已经开放填写,请各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登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系统,认真阅读填报说明,尽快完成项目计划书的填写,逾期未报送者,基金委将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资助,请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务必重视。现将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书填报时间安排
1、9月5日12:00前: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中提交计划书电子版(重要提醒:逾期将视为未提交计划书);
2、9月7日16:00前:项目负责人根据科技处反馈意见,提交修改后的计划书电子版(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在7号之前完成审核);
3、9月12日16:00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对计划书电子版审核,有问题将退回修改,请各项目负责人保持关注,及时按要求完成修改并重新提交;
4、9月15日17:00前:各二级单位提交全部纸质材料;
5、个别项目时间节点另行通知。
二、计划书填报要求(请仔细阅读附件1、2)
1、预算表及预算说明书填写
(1)包干制项目资助经费批准时不再区分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提交计划书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2)预算制项目根据批准的项目资助额度,按规定调整项目预算,并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书预算表编制说明》填报资金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
预算说明书下载系统中最新版的预算说明书模板(附件3)进行填写,填报时,直接费用应按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个类别填报,每个类别结合科研任务按支出用途进行说明。
对单价≥50万元的设备费、合作研究外拨资金及自筹资金进行必要说明。如申请书中有合作单位,还应根据实际批准资助额度在预算说明书中明确合作研究单位资质及资金外拨情况。
间接经费无需做出预算说明,各项目开支用途及更多关于项目资金管理的规定,详见《财政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177号)(附件4)。
2、正文填写
(1)与申请书相比,不可自行降低研究目标,不可更改参与人员信息;
(2)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面上项目:如果《批准通知》所附“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修改意见”栏目没有修改要求的,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如果《批准通知》中上述栏目明确要求调整研究期限或研究内容等的,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并填报相关修改内容。
(3) 重点、重大、重点国合、杰青、优青等项目: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根据《批准通知》和《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要求填写。
三、纸质版计划书签字盖章要求具体
1、计划书状态显示为“基金委已审核”方可打印;
2、纸质版计划书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左侧两颗钉装订),检查纸质版计划书版本号与基金委审核通过版本上是否一致,并在项目负责人承诺栏签字;
3、同时打印申请书签字盖章页(即申请书最后两页,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其中一份订在纸质版计划书之后,另一份无需装订,留作科研院存档);签字盖章页中需申请人和所有项目参与人亲笔签字;对于有合作单位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提前联系合作单位在申请书的签字盖章页签字并加盖合作单位公章。
4、计划书及申请书签字盖章页中有关科研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依托单位公章由科研院统一盖章。
四、其他注意事项
请各二级单位汇总需要签订合作协议的项目(主持及参与),并收齐项目合作协议(无固定模板)及科技经费转拨合同书(模板见附件5),并于9月20日前将加盖合作单位公章的协议及科技经费转拨合同书(分别一式四份)及合作研究项目登记表(附件6)一并报送学校科研院。
附件: 1. 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包干制
2. 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预算制
3. 预算说明书模板
4. 财政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5. 科技经费转拨合同书模板
6. 合作研究项目登记表
科研院
2023年9月1日
(联系人:胡友坤,电话:61648163)
- 附件【1. 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包干制.docx】已下载次
- 附件【2. 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预算制.docx】已下载次
- 附件【3. 预算说明书模板.docx】已下载次
- 附件【4. 财政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已下载次
- 附件【5. 南方医科大学科技经费转拨合同.doc】已下载次
- 附件【6. 合作研究项目汇总表.xls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