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工作已经开始。现将该通知转发,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安排如下:
一、5月31日中午12:00前,请各二级单位提前与科研院沟通,将拟申报项目的汇总表发邮件至walkingliu@qq.com。
二、7月1日中午12:00前,二级单位提交形式审查合格的纸质版《投标书》1份,逾期不予受理。
三、7月5日中午12:00前,申报人需在系统提交最终《投标书》,逾期不予受理。
四、7月8日中午12:00前,提交通过系统审核后最终纸质版《投标书》(一式1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至科研院202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walkingliu@qq.com。
科研院
2024年5月8日
(联系人:刘畅,联系电话:648440)
全省教育部直属高校、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和省社科院、各普通高校和重点研究基地等相关科研管理部门:
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已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发布,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公告内容组织投标。现将我省投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对象
主要包括中央有关部委,教育部直属高校,省级以上党校(行政学院)、社科院、高校和重点研究基地,军队系统重点院校和社科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投标以责任单位名义组织,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学科、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二、招标工作总的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以对推进党的理论创新和中国式现代化具有学术支撑作用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对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和建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有关键性作用的重大基础理论问题为主攻方向,推出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标志性研究成果,着力服务党和国家战略需求,着力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和应用创新,繁荣发展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
三、招标数量和资助额度
本批次重大项目共发布375个招标选题。除方向性选题外,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确立1项中标课题,资助额度为每项60—80万元。如获中标,将在立项两年后进行中期检查评估,对研究进展顺利、阶段性成果丰硕且后续研究中存在较大经费缺口的项目择优予以滚动资助。
四、投标资格要求
(一)责任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
2.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3.能够为开展重大项目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二)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若是在申报系统截止日期前(7月12日)在系统上提交结项材料的各类项目负责人可以申报(重大项目以省级管理单位审核通过报送我办为准;年度和后期项目以省级管理单位推送鉴定结果为准)。
3.申报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投标本次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4.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五、投标课题要求
1.投标人须按照本《招标公告》发布的招标选题(附后)投标。本次招标选题分为方向性选题(带*)和具体选题。投标方向性选题的,可立足自身研究基础,围绕选题方向选择不同视角自拟题目申报;投标具体选题的,原则上不能修改选题表述,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本次投标须按照新修订的《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2024年4月制,以下简称《投标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填报此前版本无效。《投标书》要突出课题论证设计部分,重点介绍总体研究框架和预期目标,课题研究思路、研究重点和创新之处,简要介绍研究综述、子课题负责人情况等内容,课题设计论证和研究计划合计不超过4万字。
2.投标课题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课题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大型文献典籍整理、丛书编纂、数据库建设等规模较大的课题,可根据实际需要设计子课题数量。每个子课题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
3.投标人须提交3篇与申报选题研究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成果(论文或专著),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
4.投标人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动态,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除必要的学术史梳理或综述外,应着重阐明本课题设计相对于已有研究的独到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和社会意义。
5.投标人要树立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投标跨学科研究选题要侧重学科交叉(在《投标书》中注明直接相关学科)和协同创新,注重采取多学科研究方法和组建跨学科研究团队。发挥重大项目在科研育人方面的重要作用。
6.项目完成时间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3—5年完成,少数研究任务艰巨、规模较大、周期较长的课题可分期完成。
7.预期研究成果的规模和数量应科学合理,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多出精品力作;最终成果为大型文献典籍整理、多卷本专著、系列丛书等形式的,应注意编纂体例的科学性和统一性;最终成果为专题数据库(语料库)的,要坚持公益共享原则,结项验收时须实现线上开放使用功能。
六、投标纪律要求
1.责任单位和投标人要加强审核,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省社科规划专项小组将按工作程序对《投标书》、投标人及科研团队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予以报送。
2.投标人要弘扬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终止项目3年、撤项项目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同时通报批评,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进行处分,如获立项,一律撤项,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3.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为课题研究的实际参与者,且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首席专家要兑现投标时承诺,确保子课题负责人有充足的时间精力投入研究,原则上子课题负责人不得变更。
4.投标人可提出2名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全国社科工作办将根据评审工作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七、我省要求及时间安排
1.有各类国家社科基金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以及申报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若是在申报系统截止日期前(7月12日)在系统上提交结项材料的各类项目负责人可以申报(重大项目以省级管理单位审核通过报送全国社科工作办为准;年度和后期项目以省级管理单位推送鉴定结果为准)。
2.提交3篇阶段性成果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
3.提交的3篇代表性研究成果,论文形式的,申请人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专著形式的,申请人必须是主编或主要参与人。不得提交子课题负责人或研究团队成员的成果。代表性成果和项目投标书一同在申报系统内上传PDF版本。
4.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网络申报系统于6月27日至7月12日17时开放,在此期间投标人可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5.我省受理截止日期为7月10日17时,请在此日期前将审核通过的《投标书》报送省社科规划专项小组,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注:如需寄件请使用顺丰速运或邮政EMS邮寄,不接收同城快递)
联系人:王峥 李玲玲 李亚亚
联系电话:020-83830154 37252007
投标书报送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广东省社科中心B座926室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
2024年4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