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南医科技攀峰青年人才培养专项计划”项目申报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15日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学校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成长,鼓励青年学者产出高水平研究论文,加速培养造就一批国内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带头人,培育更多国家级人才,夯实学校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科技综合实力和创新竞争力。学校设立“南医科技攀峰青年人才培养专项计划”项目,(以下简称“专项计划”)。“专项计划”分为两个资助层次:A层次青年科技人才项目(旨在培育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相关层次国家级人才)、B层次青年科技人才项目(旨在培育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相关层次国家级人才),资助期均为2年。现将2024年度项目申报相关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要求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学校正式聘任人员,且每年在校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2. 申请人年龄符合申报下一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要求;

3.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限项要求

本次项目申报采取限项推荐的方式进行。具体情况如下:

1. A层次青年科技人才项目:近三年(2021-2023)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二级单位原则上可推荐1项,近三年的年均立项数每超过10项可增加推荐1项,或近三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单位可增加推荐1项。此类上限为5项。

2. B层次青年科技人才项目:近三年(2021-2023)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二级单位原则上可推荐1项,近三年的年均立项数每超过10项可增加推荐1项,或近三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单位可增加推荐1项,此类上限为10项。

)申请方式

请项目申请人按照附件1的模板撰写项目申请书,并附上5篇以内代表性论著全文(PDF版本),文件夹以“二级单位+姓名+A/B层次青年科技人才项目”命名。申请书交由各二级单位单位审核汇总后,统一发送至科研院联系人邮箱(邮件名称:单位+2024年度“南医科技攀峰青年人才培养专项计划”申请书)。对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以及未经过二级单位提交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申请人注意事项

1.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基础研究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落实国家《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本年度项目评审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注重评价新发现、新观点、新原理、新机制等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项目评审时将进一步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请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时注意。

2. 同一申请人不得同时申请“A层次青年科技人才项目”及“B层次青年科技人才项目”,曾入选学校原“优青培育计划/B层次青年科技人才项目”的人员,在结题当年可以申请“A层次青年科技人才项目”;

3. 既往获得过学校原“杰青培育计划”项目者不得再申请“A层次青年科技人才项目”;

4. 近三年作为学校第三层次引进的人才可直接纳入学校“B层次青年科技人才项目”,因学校已配套相应的科研启动费,不再另予经费资助;入职三年后符合本专项计划申报条件者可再向学校申请“A层次青年科技人才项目”及“B层次青年科技人才项目”的经费资助。


二、时间节点及二级单位注意事项

电子版材料接收时间:2024年度项目申请接收工作自2024515日16时开始,531日16时截止。各二级单位请在时间截止前将各单位申请书及申报清单(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科研院联系人邮箱。

纸质申报清单报送:各二级单位的申报清单需由本单位分管科研领导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并于20246月1日16时前将纸质申报清单报送科研院216办公室。

二级单位注意事项:各二级单位请按照学校要求组织本单位的申报工作,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严把申报质量,择优推荐。


附件:1. “南医科技攀峰青年人才培养专项计划”项目申请书模板

2. 2024年度“南医科技攀峰青年人才培养专项计划”项目申报清单模板




南方医科大学科研院    

                            2024515日      


(联系人:张金华/胡友坤;联系电话:62789052/61648163;联系邮箱:huyoukun@s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