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9日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穗科规字〔2023〕1号)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4年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期检查工作。有关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我校法医学院、南方医院、珠江医院、皮肤病医院合计4个项目纳入本度年检查范围。

二、检查内容

以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为依据,检查项目合同计划进度执行情况,项目合同规定指标完成情况,项目经费到位与使用情况。

三、检查流程

(一)单位自查

项目负责人登录阳光政务平台系统(https://sop.gzsi.gov.cn)按操作指引填写《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期执行情况表》,并上传相关附件提交至二级单位审核。二级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学校审核。自查报告从2024年5月29日开始填报,二级单位审核截止时间是2024年6月20日。学校审核通过后,纸质材料需打印两份,学校科研院与二级单位各留存一份

(二)市局检查

市科技局将在自查报告基础上开展抽查,二级单位备齐相关纸质材料,在专家检查时提供,纳入现场检查的,二级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做好现场检查的配合工作,具体安排请留意短信或邮件通知。

(三)公布检查结果

检查结束公布项目检查结果,二级单位通过阳光政务平台查询。

(四)限期整改

1. 检查结果为“限期整改”的项目承担单位需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并通过系统提交整改报告。

2. 市科技局安排再次检查,项目整改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做好复查的配合工作。

3. 整改结束后,在阳光政务平台公布检查结果。

四、联系方式

1.前沿与高新技术处:杨欣卉,83124132

2.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处:刘晓辉,83124047

3.实验室工作处:胡春江,83124092


附件:1.2024年市科技计划(阳光政务平台项目)实施期检查项目清单

    2.实施期检查材料清单及要求

    3.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参考提纲)

    4.项目经费决算表(样式)

    5.项目销售收入明细表(样式)


(联系人:马俊,联系电话:61647452



科研院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