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省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学科代码更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5日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省基金2024版学科申请代码已正式在阳光政务平台上线,省基金委此前已2024年5月8日起多次向在库专家发送通知短信,邀请登录系统,选择“学科(新版)”并维护个人信息后提交审核经系统核查,我校仍存在大量在库专家未完成“学科(新版)”更新及提交审核,这些专家后续将无法被邀请参加省基金项目评审、验收及咨询活动。

为做好省基金工作,请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全力组织好本单位在库专家学科代码更新工作;同时,请组织推荐新一批符合条件的高水平专家入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库专家学科更新

1.二级单位如何查找并通知未更新专家:

省基金依托单位管理员登录单位账号,进入“系统管理—专家库管理—所有专家查询”界面,通过查询条件框,选择“最新提交时间早于等于:2024年5月7日”且“专家分库类型:可用专家”,点击“查询”,查询出的所有专家均需逐一通知更新学科代码并提交审核;“专家状态”等其他信息均不能反映专家完成学科代码更新的情况。由于厅统一信息安全管理规定,专家信息清单均无法导出,可点击专家姓名“***”查看联系方式及专家更新情况具体操作指引见附件1

2.专家如何更新学科代码:

专家登录个人账号,选择“评审专家”角色,根据最新填报系统提示,进入“系统管理—个人信息维护”,确认个人信息是否填报完整,对本人“学科”内容进行选择,力求精准,所选不可超过5项,必须选到最末级;同时确认个人所在单位、职称、主持项目情况、所获称号、获奖/论文等是否需要更新。根据系统页面提示修改完成后,须点击“提交”至省基金委审核(阳光政务平台流程节点显示“待科技厅审核”),审核通过后即为更新成功(具体操作指引见附件2。只有完成新版学科申请代码更新且通过审核的专家,后续才可能被邀请参与省基金项目评审、验收及咨询活动等。

请各二级单位于7月15日下午5点前,梳理并统计该项工作完成情况,如实填写回执表(附件3)并提交至电子邮箱huangyuan.smu@qq.com省基金委将对该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核查,并纳入后续依托单位评价管理,该评价结果将影响单位次年面上项目指标分配,请务必认真对待

二、征集新入库专家

(一)入库条件

申请进入省基金评审专家库的科学技术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不受年龄限制),接受专家信用管理,具有参与咨询评审活动的意愿及身体条件,能够独立、客观、公正提出评审意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单位在职或在岗员工;

2.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近五年内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 有基础研究内容的省部级重点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或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负责人;

② 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③ 主持过省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征集方式及流程

推荐专家入库工作均经广东省科技管理系统阳光政务平台线上完成,首次入库流程为:专家个人申请—依托单位审核——推荐单位审核(如有)——专家状态变更为“已通过审核”。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二级单位根据专家入库条件推荐本单位专家入库,征求被推荐人同意后,为其创建阳光政务平台“项目负责人”账号。

2.被推荐人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后申请进入专家库,填报个人信息并提交审核,具体操作指引详见系统—首页“文件资料”。

3.依托单位在阳光政务平台审核被推荐人提交的信息,并提醒推荐单位审核(登录单位管理员账号,查看“单位基本信息”页签中查找“主管单位”即为审核节点的“推荐单位”),确保本年度推荐专家于7月15日前均已通过各审核节点,专家状态变更为“已通过审核”。

如前期已根据上述流程推荐专家入库的,请再次核查“专家状态”一栏是否为“已通过审核”,若状态未变更,请点击“专家状态”内蓝色字体,查看停留节点并催办。

请各二级单位于7月15日下午5点前,统计本年度新推荐专家入库情况,并提交回执表(附件3盖章扫描件至电子邮箱huangyuan.smu@qq.com

三、 联系方式

(一)科研院业务咨询

电话:黄媛 020-61647521

(二)阳光政务平台技术咨询

电话:020-83163338,QQ:800099528

附件:1.单位管理员工作指引

      2.评审专家信息更新工作指引

      3.2024年度省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学科代码更新及推荐入库工作情况回执表

科研院

              2024年7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