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该通知转发,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7月22日中午12:00前提交二级单位形式审查合格的纸质版申请书、申报成果、相关说明材料和汇总表各一式一份至行政楼202室进行形式审查,逾期不予受理。
二、7月25日中午12:00前按通知要求将最终纸质版申报材料①申请书一式6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②申报成果6套(A4纸双面印制、左侧胶装成册)、③成果查重报告1份及④其他相关说明材料、和盖章汇总表交至行政楼202室,电子版请打包发送至邮箱walkingliu@qq.com,逾期不予受理。
注意:如已与出版机构达成合作意向的,提交的申请书(6份)上须出具出版社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须原件,非扫描件或复印件),请提前预留好材料盖章及寄送时间。
科研院
2024年7月10日
(联系人:刘畅,联系电话:648440)
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部属高等学校、部省合建高等学校、部委直属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日前,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了《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公告》(http://www.nopss.gov.cn/n1/2024/0701/c431030-40268362.html)。其中,教育学科申报由我办受理。请各单位参照公告要求,做好申报组织工作。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 3.不得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4.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 5.已申报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如获立项将不再立为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 6.教育学不在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试点之列。不能以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的成果申报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 二、申报方式 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实行线下申报方式。申请人须将填好的纸质版申请书、申报成果交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纸质版申报材料统一由各省区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部属高等学校、部省合建高等学校、部委直属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二级管理单位)寄送,不接受个人以及科研单位、出版机构的报送。 三、申报材料 1.申请书6份; 2.申报成果6套,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1份,并附修改说明1份; 3.成果查重报告1份; 4.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6份。 上述材料的电子版由各二级管理单位汇总审核后,统一发送至我办电子邮箱qgb@moe.edu.cn。 四、申报受理 各地教育科学规划办受理当地申报,部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和直属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受理本单位申报。各二级管理单位请于8月2日至8月9日之间将审核盖章后的纸质版申报材料统一寄送我办,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快递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46号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收 邮政编码:100088 联系电话:(010)62003307。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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