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常见多发病防治研究”“诊疗装备与生物医用材料”等6个专项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9日 浏览次数:

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2428号)相关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现发布2024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申报指南,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

国务院相关部门的科技主管司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科技厅(委、局)。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资格要求

申报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3630日前。

需具备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良好的管理规范。

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不得作为牵头单位或参与单位。

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

二)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且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项目负责人应为60周岁以下,青年科学家项目负责人应为40周岁以下。

港澳单位的负责人和参与者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三)法规与伦理要求

1.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的项目,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

2.涉及病原微生物的活动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3.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的项目,须遵守《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人胚胎干细胞研究伦理指导原则》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伦理规范。在项目正式实施前,应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4.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5.涉及人工智能的项目,应遵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等国家相关规定的伦理要求和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专业委员会发布的《新一代人工智能伦理规范》等伦理规范。

6.涉及科技伦理的项目立项后,项目承担单位和主要参与者应加强科技伦理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科技伦理要求,尊重国际公认的伦理准则。若在执行期间更改研究方案的,项目承担单位应重新向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提交更改研究方案后的科技伦理审查意见。

三、申报程序

填写申报意向表。(见附件

网上填报:项目牵头单位需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填写并提交申报书,校内受理时间20249118:00101416:00

组织推荐:申报书须经相关单位推荐,推荐单位于2024102216:00前确认推荐项目。

形式审查:专业机构将对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

四、咨询方式

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

业务咨询电话:

常见多发病防治研究:010-88225180

生育健康及妇女儿童健康保障:010-88387278

诊疗装备与生物医用材料:010-88225093

干细胞研究与器官修复:010-88225150

前沿生物技术:010-88225179

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究:010-88225136

意向申报专家请登录系统,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菜单栏中查看申报指南材料和形式审查要求,请各位认真阅读并做好准备。希望大家积极参与,共同推动我校科研工作的发展。


  附件:2024年国重研申报意向表


南方医科大学科研院

2024829

联系人:廖婧延,联系方式:020-62789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