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下半年省科技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2日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省科技项目”)的结题验收管理,现集中开展2024下半年的省科技项目验收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的项目范围

截至20241231日到期且尚未结题的省科技项目(清单见附件)。如果项目未完成合同书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且按规定可延期的,可以在项目到期前在阳光政务平台提交延期申请。

二、验收流程

项目验收分为验收申请组织验收两个环节。

(一)验收申请

验收申请阶段,项目负责人应提交下述材料

1. 科技收录报告:在阳光政务平台填写提交科技报告(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根据任务书要求选择报告类型,一般项目最终报告类型),科技厅审核通过后生成。请按系统提供的模板认真填写。

2. 经费决算表或审计报告:财政经费在50万元以下的项目需提供经费决算表(附件1),并加盖财务章(医院项目加盖医院财务章)。财政经费在5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需提供审计报告。注意近年经费决算表格式有修改,请根据任务书中的经费预算格式选择附件决算表模板。

3. 项目实施总结报告(附件2):报告封面需填写项目编号、日期、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医院项目加盖医院公章,学校盖章ID0275211

4. 成果佐证材料:如论文、专利、培养人才证明等,成果数量需与合同一致,论文需标注项目编号,研究内容需与任务书一致重点领域研发计划还需根据各自任务书要求,提交专业机构出具的《技术就绪度(TRL)评价意见书》、项目经济指标佐证材料、产品测试报告、用户意见书、专利转让证明等附件材料。

5. 其他相关材料:如项目变更材料(打印阳光政务平台上的变更申请表并加盖承担单位公章)等。

6. 恪守诚信承诺书(附件3):项目负责人签字、加盖学校或医院公章。

7. 经费支出凭证:(1)50万元以上省科技项目:按照每项经费科目,提供单张金额前五名的凭证(记账凭证、发票)。(2)科普项目:提供所有单笔报销金额5000元以上的支出凭证(记账凭证、发票)

验收申请提交至科技厅后,如审核无误将标记为“验收申请通过”,可进入下一步组织验收环节。

(二)组织验收

1.指定组织验收机构:验收申请通过后,科技厅相关处室审核决定项目的组织验收机构,一般为专业机构组织验收

50万(含)以下的项目进行材料验收,50万以上的项目进行会议验收(会议验收流程及材料见附件4)。

2.项目组上传验收书:组织验收单位完成验收后,项目组需在阳光政务平台的项目验收书中上传验收意见等材料,提交验收书,方可完成验收。

注:存在客观原因导致无法验收的项目,请项目组与二级单位科管部门讨论,经科管部门同意后申请主动终止,终止流程及材料见附件5。

  三、提交时间

请附件清单中尚未结题的项目最迟任务书到期15天之前提交验收申请书。

联系人:黄媛

联系电话:020-61647521

地址:校本部行政楼214


  科研院

2024830

1:待结题清单中各验收状态解读及项目组应尽责任:

--:尚未开始填写验收申请书,请项目组尽快填写提交

验收申请书_填报中:验收申请尚未提交,请项目组尽快提交

验收申请书_退回修改:验收申请提交后因不符合要求被退回,请项目组按审核意见尽快修改后提交

验收申请书_等待专业机构审核:验收申请已提交至科技厅,项目组需及时跟进审核情况

验收申请书_已受理:验收申请材料合格,已被科技厅受理。接下来将由科技厅指定验收机构,请项目组及时跟进验收进度如指定验收机构为“南方医科大学”,请按附件要求推荐专家;如指定验收机构为专业机构,请按专业机构要求准备材料。

项目验收_填报中:验收书尚未提交,请项目组尽快提交

项目验收_退回修改:验收书提交后因不符合要求被退回,请项目组按审核意见尽快修改后提交


2:验收过程中的常见退回问题:

1. 科技报告不合格:科技报告模板可在阳光政务平台下载,一般项目请下载“最终报告”模板,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根据任务书要求下载模板类型。科技报告需严格按照模板要求的格式进行填写,需按照科技报告内容结构:引言、主体和结论三部分详细阐述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不可过于简短。主体部分建议按项目研究任务全面详细论述研究方法、研究过程、研究结果,最后再总结研究结果作为报告结论,以及论述创新点、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专业机构审核通过后,可在阳光政务平台下载《科技报告收录证书》,作为附件上传至验收申请书中。

2. 其他附件:

(1)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封面未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未签名;

(2)论文未标注课题编号;

(3)缺少人才培养证明(如人才引进证明、显示导师姓名的毕业论文封面等);

(4)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缺少技术就绪度(TRL)评价意见书、项目经济指标佐证材料、产品测试报告、用户意见书、专利转让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