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2025年度国际杰青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2025年度国际杰青计划项目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国际杰青计划”是国家科技部为吸引全球杰出青年科学家来华工作设立的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旨在通过科研合作促进学科交叉融合,提升我国科技创新国际影响力。(国际杰青计划项目属于引智类项目)
二、国际杰青申报条件
(一)中方接收单位申报条件
中方接收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1)是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具有相应对外合作渠道和能力、具备相应科研条件和能力且具有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校或企业;(2)能为国际杰青提供在华必要工作条件;(3)能够向国际杰青出具来华工作邀请函并协助国际杰青办理入境签证、外国人居留证等相关手续;(4)在收到计划资助经费前,能够垫付相关费用以保障国际杰青来华生活相关需要;(5)能够提供配套资金支付国际杰青行政管理开支、必要科研设备购置、国内差旅费等;(6)能够指定本单位的计划负责部门和负责人承担国际杰青管理及答疑工作,并向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及时报送进展、总结、决算及收据等各类材料。
(二)工作岗位要求
中方接收单位提供的工作岗位应符合以下要求:(1)具有明确职责的科研或科技政策类岗位;(2)非涉密岗位;(3)非学历教育;(4)国际杰青须与中方科研人员一同工作。
(三)国际杰青申报条件
国际杰青候选人应获得所在国政府科技管理部门或国立科技基金会,有关国际组织或科研机构,所在国驻华使领馆,我驻外使领馆(团)或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驻外办事处(以下简称人员推荐机构)其中之一的推荐信,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国籍为“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及其他发展中国家;(2)在上述国别拥有正式工作,从事科研工作或科技政策研究;(3)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5年以上科研工作经历;(4)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或科研潜力;(5)年龄不超过45岁(按申请工作岗位之日计算)且身体健康;(6)具有良好的英语或汉语语言沟通能力;(7)须能在申请期内全职在华工作;(8)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则。
三、资助经费和形式
(一)执行期限
计划项目执行周期根据每位国际杰青在华工作时长分为三类,即3个月、6个月、12个月。
(二)资助额度
计划资助额度为2万元人民币/月(税前),即3个月6万元,6个月12万元,12个月24万元,用于国际杰青支付国际旅费以及在华期间生活开支、住房租赁、保险购置(保险为必须项,且至少包含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保险)等费用。
此外,中方接收单位应提供配套资金支付国际杰青在华行政管理开支、科研设备保障、必要国内差旅费等。
(三)资助形式
根据国际杰青来华工作时限(3/6/12个月),资助经费一次性拨付至来华国际杰青中方接收单位。中方接收单位收到经费后,按月拨付给来华国际杰青,具体经费发放方式由中方接收单位与国际杰青商定。经费拨付到接收单位和发放给国际杰青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中方接收单位按照本单位及税务部门规定进行缴纳。
(四)部地协同资助机制
鼓励地方科技管理部门、企业或中方接收单位按照国际杰青计划资助标准进行全额资助。
四、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1.二级单位联系学校科研院开设账号,并在系统中创建新岗位申请(4月23日前完成)
2.外国专家在线申请,我校同意录用后通知外国专家到本国指定机构办理推荐函(5月5日前完成);
3.科研院上传推荐函,完成申报(5月6日前完成)。
附件:1.2025年度国际杰青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申报流程
3.国际杰青推荐函
科研院
2025年4月17日
(联系人:马俊,联系电话:020-61647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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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附件3.国际杰青推荐函.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