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5年度人员交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5年度第一批人员交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5年度第二批人员交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1.《“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5年度第一批人员交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2.《“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5年度第二批人员交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
二、申报资格要求
1.本批次指南项目属于重点专项人员交流类项目,不计入项目负责人申请和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含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项目总数限项范围(不进行项目负责人限项联合审查),但项目负责人申请和在研的同一国别的人员交流类项目合计不得超过1项。
2.参与本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批次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本批次项目。
3.项目申报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4.项目合作内容和方式应符合我国及各合作机构所在国家(地区、国际组织)有关法律法规和科研伦理相关规定。凡开展须事先审查报批的合作活动,例如涉及人类遗传资源或种质资源等,项目申报单位须事先依法依规履行国内有关审查报批手续。所有必需的手续完备后,项目才可正式立项。
三、具体申报方式
1.请项目申请人填写《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拟申请项目信息登记表》(附件3) 并发送至邮箱majun11@smu.edu.cn。
2.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填报。项目专业化管理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时间为:2025年6月3日8:00至2025年7月9日16:00。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时间为:2025年6月5日8:00至2025年7月9日16:00
依托学校申报需在7月5日16:00前提交审核。
3.组织推荐。推荐单位于2025年7月16日16: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推荐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以电子扫描件形式上传。
4.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5.业务咨询电话及邮箱
“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010-58881151,zlx@nrscc.gov.cn(请以邮箱为主)。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010-58881083,zfj@nrscc.gov.cn(请以邮箱为主)。
科研院
2025年5月26日
(联系人:马俊、张金华,联系电话:020-61647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