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中期评估和优秀项目遴选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中期评估和优秀项目遴选的通知》转发,请相关单位参考《南方医科大学2024年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立项项目清单》(附件3)择优推荐,每个二级单位限报2项。请各二级单位于10月17日18:00前提交以下申报材料电子版:
1.2024 年度省医学科研基金在研项目中期评估报告
2.申报表(附件1)(含相应佐证材料)
3.汇总表(附件2)
各二级单位提交的申报表请按“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命名,科研院组织专家进行遴选,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院
2025年10月15日
联系人:曾明慧
联系电话:61648169
邮箱:584058451@qq.com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中期评估和优秀项目
遴选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各高等医药院校,部属、省属、部队驻穗及委直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全过程管理,全面了解我委于2024年立项项目的实施情况,遴选一批优秀项目并追加项目资助经费,促进高水平研究项目成果产出及转化,现组织开展项目中期评估和优秀项目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期评估
由2024年度立项的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的项目承担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立项以来研究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并将项目中期评估等材料报送项目推荐单位审核。
二、优秀项目遴选
项目推荐单位可根据中期评估情况,向我委择优推荐取得重要研究成果或进展的在研项目,择优推荐数量不超过2024年度立项的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数(含指令性课题)的10%(向上取整,即不少于1项)。在各单位推荐基础上,我委将遴选优秀项目28个,其中重点项目8个,每个项目追加资助研究经费5万元;一般项目20个,每个项目追加资助经费3万元。
择优推荐条件如下:
(一)推荐项目应为2024年度立项的省医学科研基金在研项目,包括2024年度省医学科研基金指令性课题。
(二)中期成果达标。项目已按原计划目标节点推进,取得明确的阶段性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已完成的实验数据、论文发表、专利申请、临床转化等),且成果具有科学价值或应用潜力。
(三)后续研究方案科学、可行。包括技术路线、时间安排及风险应对措施等。
(四)经费使用合规。已获得资助的项目应提供前期经费使用说明,确保资金使用符合预算规范,无违规支出。同时提交再资助经费的详细预算,明确关键用途。
(五)潜在效益明确。项目的预期成果具有一定的科学价值,如学术突破、临床应用、社会效益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推荐:
(一)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承担的其他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未按时结题,或被终止。
(二)以该项目相同内容或相近成果申请2025年度其他科研基金项目。
(三)申报成果已获省部级及以上基金项目资助。
(四)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五)项目负责人存在科研失信行为还在处分期内。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2025年10月15-17日)。
项目负责人按推荐要求自愿申报。申报材料须提交以下内容:
1.项目负责人负责撰写的2024年度省医学科研基金在研项目中期评估报告。
2.符合优秀项目遴选推荐条件的,须填写《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优秀项目申报表》(附件1)并提交相应佐证材料,按要求提交至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推荐单位审核盖章。
(二)项目承担单位审核并提交资料(2025年10月17-19日)。
项目承担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均须认真审核、盖章并在截止时间前完成审核提交至项目推荐单位。
(三)项目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并报送材料(2025年10月19-23日)。
项目推荐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及择优推荐,将推荐项目汇总后填写《2024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优秀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并盖章,按资料报送要求报送至广东省医学学术交流中心(广东省医学情报研究所)。
部属、省属、部队驻穗及委直属有关单位按上述要求完成审核及择优推荐后,可直接将相关资料报送至广东省医学学术交流中心(广东省医学情报研究所)进行受理。
1.资料报送要求。由项目推荐单位汇总上报,须提交原件纸质版资料和光盘电子版资料。
(1)原件纸质版资料内容:审核盖章后的附件1、2表格,一式两份。
(2)光盘电子版资料内容:2024年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在研项目中期评估报告(报告正文应注明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和项目承担单位)、附件1(含相应的佐证材料)、附件2,各一份。文件夹须按“项目推荐单位—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分层命名。
为保证申报材料的规范性,电子版资料均须提交审核盖章后的PDF格式文件。
2.受理地址及截止时间。广州市越秀区惠福西路进步里2号之6广东省医学学术交流中心(广东省医学情报研究所)六楼人才考评部。联系人:姚宇飞,联系电话:020-37874269。
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3日前,以项目推荐单位报送或快递签收时间为准,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报人应认真、如实、及时填写提交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二)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经费使用的责任主体,对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负责,承担相应的监督管理责任,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项目经费预算,严禁违反规定自行调整预算和挤占挪用项目经费。对监管失职的单位和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三)报送的申报材料不进行返补,不予退还。
(四)各单位须对申报材料是否符合遴选条件进行审核把关,要明确审核责任人,落实审核责任,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单位将视情况予以通报。
附件:1.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优秀项目申报表
2.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优秀项目推荐汇总表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5年10月14日
- 附件【附件1.申报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汇总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南方医科大学2024年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立项项目清单.xlsx】已下载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