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今日我校收到《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冠病毒实验室检测生物样本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卫办科教函〔2020〕 13 号),通知对新冠病毒样本管理包括保存、申请、运输、销毁等均作出详细要求,现将通知转发给各单位,请各单位将通知转发给进行相关研究的专家,并做好本单位样本管理工作。
联系人:黄媛
电话:020-61647521
科研院
2020年3月12日
各有关单位:
今日我校收到《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冠病毒实验室检测生物样本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卫办科教函〔2020〕 13 号),通知对新冠病毒样本管理包括保存、申请、运输、销毁等均作出详细要求,现将通知转发给各单位,请各单位将通知转发给进行相关研究的专家,并做好本单位样本管理工作。
联系人:黄媛
电话:020-61647521
科研院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