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度及以往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清理工作的通知》(穗社规办〔2020〕1号),2017年度及以往市哲社规划课题清理工作已经开始。现将该通知转发,请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结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2016和2017年度立项至今逾期未完成的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不再允许延期。
二、对2016年度立项逾期未完成的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5月29日中午12:00前,提交纸质版结项材料1份至科研院202室进行形式审查,逾期不予受理。
三、对2017年度立项逾期未完成的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10月30日中午12:00前,提交纸质版结项材料1份至科研院202室进行形式审查,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院
2020年3月24日
(联系人:刘畅,联系电话:648440)
关于做好2017年度及以往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
规划课题清理工作的通知
广州地区各高校、科研机构的科研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在研课题的管理工作,提高课题完成效率,增强课题承担者按计划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根据《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三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穗社规办﹝2016﹞9号),我办决定对2017年度及以往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部分未结项课题作终止处理
根据《关于清理2014年度及以往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的通知》(2017年5月4日),对2013年度立项至今逾期未完成、2014年度立项至今逾期未完成且未办理延期申请的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我办决定作终止处理(名单见附件),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2020-2023年度的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其中的资助经费课题不予拨付后期经费。
二、对其余未结项课题催结项
1.对2014年度立项已申请延期至今逾期未完成、2015和2016年度立项至今逾期未完成的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不再允许延期,其中的资助经费课题须于2020年6月30日前(以课题结项材料报送我办时间为准),按规定程序申请结项。共建课题须于2020年6月30日前,向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请结项。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请于2020年7月30日前向我办报送共建课题结项评审情况。
2.对2017年度立项逾期未完成的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不再允许延期,其中资助经费课题须于2020年11月30日前(以课题结项材料报送我办时间为准),按规定程序申请结项。共建课题须于2020年11月30日前,向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请结项。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请于2020年12月30日前向我办报送共建课题结项评审情况。
3.以上能够在清理截止期内完成结项的课题不需要补交延期申请。截止期内未提交结项材料的课题,将作终止处理,同时取消课题负责人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2021-2023年的申报资格。个别因特殊原因已申请延期至2020年11月30日以后结项的课题请按审批时间及时申请结项。
三、课题清理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认真做好本单位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清理工作,及时与各课题负责人取得联系,在规定时间内将课题结项材料或事项变更审批表统一报送我办。同时,认真做好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中后期的管理工作,加强在研课题的督促检查,引导课题负责人发扬优良学风,认真开展课题研究,如期提交高质量研究成果。
广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6日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20-38098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