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收到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下达2020年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广东省中医药局中医药科研项目及经费的通知》(粤中医函 [2019]476号),现转发大家。请各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网上填写合同,并按照省中医药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管理的通知》(粤中医函〔2017〕344号,下称粤中医函〔2017〕344号)要求,加强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保证课题按计划完成。为提高项目绩效,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各项目需填写《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具体要求如下:
1、面上项目、指令性课题研究期限为2年,专项研究课题研究期限为3年,到期后按照粤中医函〔2017〕344号等有关规定结题验收。
2、1月8日前项目负责人完成合同书网上填报;1月10日前项目承担单位完成合同书网上审核;
3、1月14日前推荐单位完成合同书网上审核;
4、2月21日项目承担单位将一式4份纸质合同书(绩效目标申报表放经费预算后,盖章页是最后页)交学校科研院。
附件:1、关于下达2020年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广东省中医药局中医药科研项目及经费的通知
2、关于进一步规范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管理的通知
3、绩效目标申报表
4、合同书签订程序
科研院
2020年1月3日
(联系人:许宏,刘畅 联系电话: 648169,648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