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第三批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1日 浏览次数:

关于征集第三批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库建设,保障项目评审工作能够更加高效、科学、有序的开展,组织征集一批专家入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入库专家信息进行核实

二级单位对本单位已入库专家信息进行核实,发现填报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的,通知专家登录阳光政务平台修改、补充完整。二级单位审核后在平台上提交,并填报《专家信息变更统计表》(见附件1)。核实内容为:

1.所在单位:核实专家的所在单位是否变动,是否在职在岗,有变动的请在统计表内(附件1)注明

2.所在部门:核实专家信息中的所在部门填写是否准确。

3.承担项目情况:核实专家信息中的承担项目情况填写是否准确。填写的承担项目基本信息必须完整准确。

4.学科:通知专家准确填写学科一栏的学科代码。

5.银行账号信息核实专家的银行账号信息填写是否完整。

新征集一批专家入库

(一)专家入库基本条件

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库入选专家,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学和职业道德,科技工作中无不良记录,能够认真、公正地履行职责;

2.熟悉相关领域的研究发展状况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了解科技活动的特点与规律;

3.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不受年龄限制)必须是依托单位在职在岗工作人员。

4.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子课题(含)以上的负责人;或是国家级、省部级科技奖励获得者

5.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研究成果突出的优秀青年学者、广东省实验室专家,可适当放宽条件,不受职称条件限制

(三)征集方式

二级单位根据专家入库标准形成新征集专家名单,核实后填写《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专家推荐统计表》(见附件2)报科技处已入库专家不同填写。同时,专家在科技业务阳光政务平台上提交专家入库申请具体操作程序见附件3

三、专家分层级选聘

专家库施行分层级管理,将选聘部分符合条件的入库专家担任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战略咨询委员会成员、学科评审专家组组长及成员。选聘条件如下:

(一)战略咨询委员会成员:应具备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战略思想,熟悉科学基金工作体系。优先选聘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863”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973”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带头人。

(二)学科评审专家组组长:应熟悉学科国内外发展情况,具有较强的战略思想和宏观把握能力,学风严谨,作风民主,办事公正,认真负责。优先选聘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863”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973”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负责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带头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三)学科评审专家组成员:应熟悉学科国内外发展情况,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学术判断能力,作风严谨,客观公正,认真负责。优先选聘863”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973”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负责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获得者、珠江人才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获得者,广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正高级)、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

有关单位根据选聘条件形成专家名单(已入库和新推荐),核实后填写《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分层级专家统计表》(见附件4)报学校科技处。

、相关要求

1.请各依托单位高度重视专家信息的核实及专家征集工作,重点做好符合分层级选聘条件专家的信息核实和推荐工作

2.请各单位于2019115日下午5点前统计表格电子版Excel)发送至学校科技处


                          科技处

                       2019111

(联系人:陈金源,联系电话789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