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2020年度广东省对外科技合作平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19~2020年度对外科技合作平台专题指南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19〕1374号),现组织开展广东省对外科技合作平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 平台负责人应根据《2019~2020年度对外科技合作平台专题指南》及附件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及所需证明材料,并保证项目内容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二级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无正当合理的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二)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平台负责人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平台负责人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的,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5.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的。
(三) 平台负责人应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原则上应按申报指南指定数额申报,并按具体要求提供自筹经费。
二、项目组织说明
(一) 公开竞争择优。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申报,经推荐单位推荐至省科技厅,由省科技厅或委托相关专业机构组织专家进行竞争性评审,按规定择优支持。
(二) 项目库管理。采用项目库管理方式,符合条件的项目一并入库,按年度财政科技预算分批出库支持,当年未能出库的项目,可在下一年安排预算予以支持。
三、申报安排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通过“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提交有关资料进行申报。
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方式:后补助项目(专题一、专题二)须根据指南要求,将签字盖章齐全的纸质申报书及附件原件(一式1份),在2019年9月23日前报送学校科技处。事前资助项目(专题三)在评审立项后,将签字盖章齐全的合同书与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1份)一起报送学校科技处。
(二) 申报时间。
平台负责人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9日17:00前;
各二级单位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0日17:00前;
科技处
2019年9月6日
(联系人:陈金源,联系电话:789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