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关于征集第一批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粤基金函字〔2019〕9号)(详见附件1)的要求,现面向全校征集入库专家,2019年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评审专家将从这次入库的专家中抽取,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专家进入专家库,做好专家推荐和信息审核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条件
1. 主持项目的要求
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杰青项目、研究团队、重大项目、重大培育项目;973计划、863计划、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主持人或子课题负责人。
2.年龄的要求: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8周岁(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不受年龄限制)。
3.能够按照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工作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公平、公正、科学高质量的完成评审工作。
二、征集方式及程序
专家库依托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管理。各专家按照“是否已注册阳光政务平台账号”、“是否具有阳光政务平台专家资格” 进行分类,各类专家具体操作按下图指引操作:
序号 |
是否已注册阳光政务平台账号 |
是否具有阳光政务平台专家资格 |
操作程序 |
1 |
是 |
是 |
填写信息表,报送推荐名单后,系统标记成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专家。 |
2 |
是 |
否 |
推荐专家通过个人账号登陆阳光政务平合系统,点击“系统管理一一申请进入专家库”接受信用管理并填写完善专家信悳后并提交,通过单位、主管部门、专家办审核通过后,成为系统专家(系统将发送短信通知,专家收到通知后须及时登陆系统确认接受信用管理),同时填写报送信息表。 |
3 |
否 |
否 |
二级单位科研管理员先为推荐专家添加账号,推荐专家通过个人账号登陆系统,点击“系筑管理-一申请进入专家库”接受信用管理并填写完善专家信息后并提交,通过单位、主管部门、专家办审核通过后,成为系统专家,同时填写报送信息表。 |
三、专家信用管理要求
申请入库专家须信守《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入库工作承诺函》(详见附件1中内容)的承诺,在接受参与评审期间,不得中途退出和不按期提交评审结果,各二级单位尽可能创造条件为评审专家提供时间保证,以免影响所在单位下一年度省基金项目的申报名额。
四、工作安排
此次专家库征集不受副高以上职称限制。所有申请专家均需填写评审专家信息表,信息表中各项内容请详实填写, “熟悉学科代码1.2.3”均不能为空,代码填写请参照本表中《阳光政务平台学科代码》(附件3)内容。
申请入库专家于2019年6月30日17:00前完成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专家库填报,同时填写《推荐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评审专家信息表》(详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到各二级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各二级单位须同时完成审核工作,并收集汇总本部门的专家信息表,电子文档于7月1日17:30前报送科技处。请各申请入库专家按时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附件:1.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关于征集第一批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
2.推荐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评审专家信息表
3.阳光政务平台学科代码
4.专家入库系统操作指引
科技处
2019年6月26日
(联系人:陈金源,联系电话:62789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