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科函〔2017〕22号)文件要求,加强对各类科研项目的开题、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日常管理工作。学校科技处现拟对我校教育厅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开展检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中期检查由各二级单位组织,主要根据项目的申报书或合同书检查项目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请于2019年7月2日中午12点前将纸质盖章版《中期检查报告书》一式三份(同时需附开题报告一式三份)交至科技处202室。
2.应在2019年7月前结项而未能如期结项的项目,请同时于2019年7月2日中午12点前提交纸质盖章版《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南方医科大学人文社科类项目)》一式三份至科技处202室。
请各二级单位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文件和学校通知的要求做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管理工作。其中,教育科研项目由教务处负责督促并组织项目的开题、变更、中期检查和结项等工作。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2. 教育厅人文社科类项目中期检查清单
3.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南方医科大学人文社科项目)
4.广东省高校人文社科各类项目结题验收指引
5.“创新强校工程”高校认定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备案表(适用2014年及之后的特色创新项目(含教育科研)、青年创新人才项目)
6.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相关要求及表格
7.特色创新类项目(人文社科)和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人文社科)相关要求及表格
科技处、教务处
2019年5月31日
(联系人:刘畅、温凊,联系电话:648440、648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