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精准医学与干细胞”、“脑科学与类脑研究”、“激光与增材制造”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8~2019年度广东省“精准医学与干细胞”、“脑科学与类脑研究”、“激光与增材制造”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内容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无正当合理的依据不予修改调整。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的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5.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三)各二级单位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审核,按实申报,且应符合申报指南有关要求。
二、申报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负责人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提交有关资料进行申报。
三、评审及立项说明
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由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评审,对申报项目的背景、依据、技术路线、科研能力、时间进度、经费预算、绩效目标等进行评审论证,并进行技术就绪度等专业化评估:
(一)技术就绪度与先进性评估。重点领域研发计划主要支持技术就绪度4-6级的项目,项目完成时技术就绪度一般应达到7-9级,原则上项目完成后技术就绪度应有3级以上提高(技术就绪度标准见附件5),各申报单位应在可行性报告中按照要求(阳光政务平台申报系统提供可行性报告提纲)对此进行阐述。
(二)查重分析。将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照国家科技部科技计划历年资助项目与广东省科技计划历年资助项目,对拟立项项目进行查重。
(三)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重大专项项目研究成果应为高质量的知识产权,请各申报单位按照高质量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指引(见附件6)的有关要求加强本单位知识产权管理,提出本项目研发内容的高质量知识产权目标,并在可行性报告中按照要求(阳光政务平台申报系统提供可行性报告提纲)对此进行阐述,勿简单以专利数量、论文数量作为项目目标。
拟立项项目经领域专家和战略咨询专家审议,并按程序报批后纳入项目库管理,按年度财政预算及项目落地情况分批出库支持,视项目进展分阶段进行拨付资金。
三、申报时间
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常年有效,采取“集中申报集中处理”与“常年申报分批处理”相结合的方式。2018年10月28日前提交的项目将作为首批启动组织项目,二级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30日,学校财务部门审核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纸质申请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2018-2019年度“精准医学与干细胞(精准医学领域)”重大科技专项申报指南
2.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2018-2019年度“精准医学与干细胞(干细胞领域)”重大科技专项申报指南
3. 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2018-2019年度“脑科学与类脑研究”重大科技专项申报指南
4. 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2018-2019年度“激光与增材制造”重大科技专项申报指南
科技处
2018年10月8日
(联系人:陈金源,联系电话:789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