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2019年度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5日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申报2018-2019年度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2019年度省重点实验室和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的通知》的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2018-2019年度省重点实验室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平台申报按照指南要求进行,经推荐、审核、评审等程序后择优扶持。项目申报单位通过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提交有关资料。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须符合国家和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关要求,属于国家和省鼓励发展的科技领域。

(二)鼓励联合港澳地区创新主体共同申报。

(三)项目内容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无正当合理的依据不予修改调整。

(四)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原则上应按申报指南指定数额申报,申请财政扶持资金。申请强度不得超过申报指南指引,但最少不得低于支持强度的60%

(五)研究方向明确,近、中、远期目标清晰,研究内容与已有省重点实验室不重叠。其建设基础应符合以下要求:

1、实验室负责人: A. 2015-2017 年主持过1 项资助金额为200 万元及以上的国家级基础类科研项目;B.2015-2017 年主持过1 项资助金额为300 万元及以上的国家级研发类科研项目;C.2015-2017 年主持过1 项资助金额为500 万元及以上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1 项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实验室负责人应符合上述其中条件之一)。

2、研究团队:固定在职研究人员不少于20 人,研究团队配置合理。固定研究团队2015-2017 年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不少于10 项,项目总金额1000 万元及以上。

3、科研设施:实验室使用场地相对集中,原则上须符合《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的管理办法》中关于实验室面积和科研仪器相关要求。

4、以往成果:实验室整体科研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代表性成果国内领先,应提供2013 年以来的5 项代表性成果。

5、开放合作:实验室仪器设备提供对外开放服务,实验室应设立开放课题和开放基金,须有实质性的国内外学术交流合作,有产学研合作机制。

三、项目组织说明

(一)根据项目指南要求,平台实行限项申报,由科技处组织专家进行竞争性评审,择优推荐。

(二)申报平台以质量优先为基本原则,请各单位把好平台的申报质量。

(三)项目库。2018-2019年度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项目采用项目库管理方式,符合项目组织要求的申报项目纳入项目库,按年度财政科技预算分批出库支持,当年未能出库的项目,可在下一年预算安排予以支持。

四、申报时间安排

各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9317:00


附件:2018-2019年度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和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申报指南


   

科 技 处

   2018815


(联系人:陈金源,联系电话:789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