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及校内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3日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18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71935号)文件,为做好我校2018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现组织开展该专项项目的申报及校内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18年度省基金项目设研究团队项目、杰出青年项目、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重点项目、自由申请项目、博士科研启动项目以及联合基金项目。其中,杰出青年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申报不限项,其他项目限项申报。

(一)研究团队项目

1.研究内容

围绕科技前沿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

2.申报要求:

(1)研究团队是具有良好合作基础、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优势互补的优秀科研群体,鼓励跨部门、跨地区、多学科交叉组成研究团队。

(2)申请人(协调人)是团队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协调团队的研究工作。协调人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即196311日以后出生),研究团队的核心成员平均年龄应小于50周岁(院士可不纳入平均年龄的计算范畴)。在读研究生或在站博士后不能作为研究团队的核心成员

(3)协调人具有主持国家或省基金项目的经历(需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相应项目合同书或结题批复件的电子扫描文档,纸质复印件随后在纸质材料附件中报送);

(4)协调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5) 已获得过省基金研究团队项目的协调人不得在相同领域再次担任研究团队协调人;

(6) 本年度仅受理地球学科、信息学科和医学学科的项目申报;

(7)研究期限为5年;

(8)限项申报,需离线填报申请书,筛选通过后在在阳光政务平台申报

3.资助数量及强度

本年度研究团队项目拟资助10项左右资助强度为300万元/,项目经费分两期拨付,每期150万元。

(二)杰出青年项目

1.研究内容

在相关领域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

2.申报要求:

(1)申请人为未满35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取得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青年人才;

(2)申请人具有从事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经历,并得到两名省内不同单位相关领域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需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两名省内不同单位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表、博士学位证、职称证书的电子扫描文档,纸质复印件随后在纸质材料附件中报送);

(3)研究期限为4年

(4)不限项,直接在阳光政务平台网上申报;

(5)有以下情形之一不能申报杰出青年项目:

①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②国家“973计划”首席、“长江学者”、“珠江学者”(含“青年珠江学者”)、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获得者;

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类项目负责人;

④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协调人;

⑤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本土创新科研团队带头人、引进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

⑥“广东特支计划”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

3.资助数量及强度

本年度拟资助50项左右,资助强度为100万元/项。项目经费分两期拨付,第一期70万元,第二期30万元。

(三)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

1.研究内容

围绕广东省十大重大科技专项和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

2.申报要求

(1)申请人具有高级职称,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良好信誉的在职科研人员;

(2) 项目拥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研究团队且研究骨干为中青年专家;

(3)项目须面向前沿的科学问题,具有明确的科学目标、创新的科学内容、可行的研究方案;

(4)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基地平台,优先支持具有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平台条件的研究单位;

(5)本年度仅受理数理学科、化学学科、生命科学学科和工材学科的项目申报;

(6)研究期限为4年;

(7) 限项申报,需离线填报申请书,筛选通过后在在阳光政务平台申报

3.资助数量及强度

本年度拟资助为10项左右,100万元/项。项目经费分2期拨付,第一期70万元,第二期30万元。

(四)重点项目

1.研究内容

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需求,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

2.申报要求

(1)申报内容应曾获国家或省基金项目资助,并已按计划结题,但研究工作从未中断,并可望取得新进展或突破的项目(申报内容曾获国家或省基金项目资助的,需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相应项目结题批复件的电子扫描文档,纸质复印件随后在纸质材料附件中报送);

(2)申请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并具有主持国家或者省基金项目的经历(需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相应项目合同书或结题批复件的电子扫描文档,纸质复印件随后在纸质材料附件中报送);

(3)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且在岗(即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院士除外);

(4)研究期限为3年;

(5)限项申报,需离线填报申请书,筛选通过后在在阳光政务平台申报

3.资助数量及强度:

本年度拟资助30项左右,50万元/项。

(五)自由申请项目

1.研究内容

自由探索研究。

2.申报要求

(1)申请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且在岗(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研究期限为3年

(3)限项申报,需离线填报申请书,筛选通过后在在阳光政务平台申报

(4)有在研(申报开始日前已立项并尚未批复结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3.资助数量及强度

本年度拟资助600项左右,10万元/项

(六)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纵向协同管理)

分为新入职博士科研启动项目和国家基金纵向协同项目。

Ⅰ. 新入职博士科研启动项目

   1.研究内容

  在相关领域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

  2.申报要求

(1)申请人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申请人为2017年新入职我校的人员(入职证明作为附件报送));

  (3)申请人获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以博士学位证书登记时间为准,2015年1月1日以后毕业并在申报截止日前取得博士学位证书方可申报,纸质复印件在纸质材料附件中报送);

  (4)申请人必须是从未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的科研项目

  (5)申请人为副高及以下职称

  (6)研究期限为3年

  (7)评审工作在学校开展,需离线填报申请书,不在阳光政务平台申报

  Ⅱ. 国家基金纵向协同项目

  按照阳光再造行动升级版及“放管服”改革相关部署要求,我校为管理试点单位,启动2018年度国家基金青年科学基金纵向协同管理试点工作。

  1.研究内容

  在相关领域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

  2.申报要求

(1)支持对象:2017年申报国家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中未获得立项的项目。

(2)申请人男性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申报书研究方向应与2017年申报国家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一致

(4)研究期限:3年

(5)评审工作在学校开展,需离线填报申请书,不在阳光政务平台申报

(七)广东省-温氏集团联合基金项目

资助方向详见2018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申报一览表

二、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认真抓好申报项目质量,按时提交材料参加校内筛选,不参加筛选的项目将不能申报今年的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除外)。

2.作为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1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包括纵向协同管理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

3.申报人申请和主持在研省级财政支持项目的数量不得超过3项(参与人不限项)。其中:面上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重点类以上项目累计不得超过1项;

4.研究团队的每位核心成员均视作申请人或项目负责人,但研究团队核心成员(协调人除外)在符合上述要求的同时,仍可申报本年度杰出青年项目

5. 在站博士后申请项目必须作出书面承诺,并由各二级单位统一交至科技处盖章,保证在站博士后获得项目资助后,能延长其在站期限至项目完成;或者能在出站后仍然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相关研究(需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书面承诺的电子扫描文档,纸质件随后在纸质材料附件中报送)。

6. 项目的合作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项目主要参与者中如包括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单位,应当在申请书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单位公章。项目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需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的电子扫描文档,纸质件随后在纸质材料附件中报送)。

7. 所有项目类别的签章页都需要签章完整后上传到网上附件中(扫描件要求彩色扫描),没有上传,印、章、签名不全或扫描件为黑白,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将被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送专家评议和评审。

8. 研究团队和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申报不符合指南申报学科领域将被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送专家评议和评审。

9.项目实行匿名双盲评审,项目申报材料填写格式和标准须按有关填写说明和指引执行。申报书正文填写的内容凡是涉及到申报人姓名、参与人姓名、申报人所在单位名称、参与人所在单位名称等具体信息的,须分别以“申报人”“参与人”“申报单位”“参与单位”等代替。违反双盲规则的项目形式审查将不予通过。

10.二级单位不认真履行申报审核责任,对申请人弄虚作假仍推荐申报,经审查核实的,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与惩戒暂行规定》(粤科监审字〔2017〕102号)有关规定,取消该单位及有关申请人承担及参与省级科技计划任务相关资格5年。

11.同一申请人同年度只能获批1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含省基金项目)。

12. 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各类申报项目的形式审查负责,学校科技处只进行抽查。

13.校内遴选项目无需盖章。

三、工作安排

(一)限项项目

申请者撰写《重点、自由申请、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申请书(校内筛选用)》、《纵向协同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申请书》或《研究团队项目申请书(校内筛选用)》(附件1);注明申报项目类别、学科名称(杰出青年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申请者无需填写,直接网上申报)。每个项目上交两份电子申请书(其中1份为完整版,1份为省略版,省略版要求涉及申请者及课题组人员姓名和单位的内容全部隐去),并转成PDF格式,以申请人姓名命名,无需签字盖章和递交纸质申请书。

1.团队、重点和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由科技处组织校内遴选,各二级单位于12月4日下午17:00前上报电子申请书及《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校内筛选项目清单》至学校科技处,逾期不予接收。请各二级单位和课题申请者认真审核上报的材料,对不按照要求提交的材料,将不予安排参加校内评选。

2.自由申请项目由各二级单位组织遴选,项目申报推荐指标分配按以下公式计算:N=2+1.5*X(其中N为四舍五入后各单位申报指标总数,X为各单位2017年省自然基金自由申请项目立项数)。2017年国家基金完成指标任务的单位增加3个指标。每个省重点实验室增加1个指标,省重点实验室申报指标须由该实验室支配。各二级单位推荐指标请登陆阳光政务平台查看。二级单位遴选结果以书面形式于2017年12月8日下午17:00前报送学校科技处,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指标。通过项目遴选的申请人需在12月12日下午17:00前在网上提交项目申请。

3.博士科研启动纵向协同项目立项指标数下放至各二级单位,由各二级单位自行组织本单位的项目评选。项目立项指标分配按以下公式计算:N=1+0.12*X(其中N为四舍五入后各单位申报指标总数,X为各单位2015-2017年国家自然基金青年项目立项总数),其中,单位立项指标数≥3的,需有30%的指标用于新入职人员博士科研启动项目,具体指标数另行通知到各个二级单位。二级单位将所以申请人的评选结果和申请书(一式一份)在2017年12月30日下午17:00前报送学校科技处,并分类别按单位评选结果排序。项目立项后,排名前1/2的项目拟采用省厅经费支持,排名后1/2的项目拟采用学校经费支持。

网上申报项目的盖章页和博士后承诺函由各二级单位通过学校OA提交盖章申请并自行到学校党政办盖章。

(二)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和联合基金

1盖章页由各二级单位通过学校OA提交申请盖章并自行到党政办盖章。

2、项目申请人在12月12日下午17:00前完成项目的网上提交工作。

3、各二级单位在12月14日下午17:00前完成申报项目的网上审核工作。

项目的纸质材料报送时间:项目立项后,已立项项目的申报书与合同书一起报送,纸质合同书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时间节点和工作安排

序号

时间节点

工作安排

要求/备注

1

12月4日17:00前

各单位统一报送重点项目,重大基础培育项目以及团队项目申报清单及申请书电子版。

无需签字盖章和递交纸质申请书。

2

12月8日17:00前

由各单位统一报送自由申请项目申报遴选结果。

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指标。

3

12月11日17:00前

各单位通过OA呈报《申请书》签章页、在站博士后《承诺函》盖章申请。

申请人及成员须在签章页上签字(水印是草稿字样)。二级单位OA通过审批后,打印自行到学校党政办盖章,并发回给申请人扫描上传。

4

12月12日17:00前

申请人网上提及《申请书》。

申报期间请密切关注《申请书》审核进度,如发现被退回修改,请按照“审核意见”认真修改后尽快提交审核,以免错过申报期。

5

12月14日17:00前

各单位科研科统一网上审核提交《申请书》。

被退回修改的项目,请按照“审核意见”尽快提交审核,以免错过申报期。

6

12月30日17:00前

各单位统一报送博士科研启动项目所有评审结果及申请书(一式一份)

分类别按单位遴选结果排序。


附件:1.项目申请书(校内评审用)

2.各类项目申报一览表

3.重点类参与校内评审清单

4.自由申请和博士科研启动项目评审情况表

5.省自然基金项目网上形式审查常见问题

6.省基金项目网上形式审查常见问题

    7.省杰青无学术不端行为承诺(个人)

    8.杰出青年项目同行专家推荐表(模板)

    9.在站博士后申报承诺书


科 技 处

2017年11月23日

(联系人:陈金源,联系电话:789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