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护理科研专项资金项目
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护理科研专项资金项目(以下简称护理专项)的过程管理,保障立项项目的顺利实施,学校开展2016年度护理专项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2016年度立项的护理专项项目(附件1)。
二、工作程序
(一)填写申请材料。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中期检查书附件2),提交项目成果有关材料。
(二)组织项目审核。由各二级单位对项目进行评审,并在“单位意见”栏给出评定意见。结果评定意见分“继续研究”、“终止研究”两类。
(三)报送相关材料。各单位填报项目评审情况汇总表(附件3),同时收集整理有关材料及评审结果报科技处备案。
三、具体要求
(一)项目成果支撑材料包括项目研究工作总结报告、成果支撑材料等,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对项目研究计划执行、项目研究实践情况,取得的主要成绩和收获,尚需深入研究的问题,研究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和建议等进行综合论述,可配图片说明。文档以“研究工作总结报告+项目名称”命名。
2.成果支撑材料。已发表文章的附期刊论文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复印件,已录用待发表的论文,提供录用通知复印件及全文,发表论文须注明项目来源为“南方医科大学大学护理科研专项资金项目,项目编号为xxxx”;已申请专利的附专利证书或其他证明复印件等;成果实物,以图片或图表展示;以项目为依托参加各类竞赛获奖的,提供竞赛材料及获奖证书复印件。材料命名方式为“成果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具体名称”。
3.项目负责人在提交中期检查材料时,将项目中期检查书(文档命名方式为“中期检查书或结题验收书+项目名称”)与上述材料装订成册一并提交。
四、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学校要求组织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未按要求参加项目中期检查项目按终止研究处理。
(二)通过中期考核的项目,将于5月中旬下拨项目经费,各项目负责人请提前做好经费报销准备工作,严格按照财务报销规定及项目支出范围要求,凭有效发票完成经费报账工作。
(三)各单位需提交的材料包括: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中期检查书及支撑材料。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上报学校科技处,电子版统一发送到hulifenweihui@126.com。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
1. 2016年护理科研专项资金立项项目一览表
2. 护理科研专项资金项目中期检查书
3. 2016年度护理科研专项资金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科 技 处
2017年5月9日
(联系人:陈金源,电话:62789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