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对中医药科研课题检查验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对中医药科研课题检查验收的通知》(粤中医办函〔2017〕73号)要求,2017年广东省中医药科研课题检查验收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对象
广东省中医药局2014年度延期课题以及2015年度课题。
二、结题要求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申请结题的项目提供的证明材料需包含下列材料之一:
1.公开发表的论文(论文必须注明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复印件(已录用待发表的论文提供录用通知及论文清样),参加学术交流的论文请提供论文复印件及学术会议所发证书。
2.如出版专著,请提供所写主要章节的复印件。
3.通过成果鉴定或获得专利,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申报程序
1.申请结题、中止和延期者,分别填写《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课题结题(中止)申请书》、《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课题延期申请书》(延期申请仅限2015年度立项的课题)。
2.各单位要认真组织验收工作,对纳入检查验收范围的课题材料逐一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填写《申请2017年广东省中医药局检查验收课题汇总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课题结题(中止)申请书》(一式四份)及《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课题延期申请书》(一式四份)于2017年5月24日前学校科技处,电子版发邮件至:1527593395 @qq.com。
四、其他事项
1.各项目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中医药科研工作,进一步加强课题立项后的管理,督促课题组按要求完成研究任务。
2.2017年度仅开展一次结题验收工作,2014年度延期课题可以在今年或2018年申请结题。
3.省中医药局联系人:李文波 联系电话:020-83848487
附件: 1.2017年广东省中医药局检查验收课题汇总表
科 技 处
2017年4月20日
(联系人:胡其芳,许宏;联系电话:13265052072,648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