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加拿大卫生研究院(CIHR)精神健康与痴呆症实施性合作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和支持我国科学家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资助下与加拿大科学家在卫生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中加两国大学、医院、科研院所及其附属机构间科学合作的发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加拿大卫生研究院(CIHR)达成协议,2017年双方将共同征集、资助精神健康与痴呆症相关的实施性研究,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规模:共计资助不超过7项。
(二)项目执行期限:5年(2018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项目结题后,NSFC和CIHR将联合对项目进行评估。
(三)资助强度:中方最高资助额度为500万人民币/项/4年;加方最高资助额度为107.5万加元/项/4年。
(四)资助领域和申请代码【H2610】:针对儿童、青少年和成年人的精神疾病的发病进行研究,包括但不仅限于痴呆症和抑郁症、精神分裂症、躁郁症和酒精、药物滥用导致的精神健康疾病。
注:本中加合作项目为全球慢病联盟(GACD)第四轮精神健康领域项目征集的组成部分(http://www.gacd.org/funding/calls-for-proposals)。资助研究范畴为精神健康与痴呆症的实施性研究(Implementation Research)(具体定义请参见:http://www.gacd.org/research/implementation-science)。新药物、新疗法的研究和开发不属于本指南涵盖范围。
中方申请人须选择以上列出的申请代码填写中文申请书,对于未按要求填写此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五)评审标准:双方申请人提出的合作研究项目应主要围绕特定科学问题,旨在改善人民健康与生活质量,充分发挥合作双方的知识专长,增进跨学科间合作,同时鼓励青年科研人员的参与。鉴于不同的项目侧重于不同的研究方法和成果转化途径,双方对项目的评审将根据不同项目的特点权衡参考下列几项标准:
1)项目的科学水平;
2)研究团队的科研能力;
3)双方团队之间在知识和专业技术方面的互补及其交流所产生的附加值;
4)项目研究成果在提高人类健康和生活质量及减轻疾病所带来的社会负担方面所起的作用。
二、申请要求
(一)中方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须是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
(二)中方课题组应不超过两个研究单位,研究人员总数不超过6名;项目申请人作为课题主持人,负责项目的管理工作。
(三)中方申请人须按照本项目征集指南的要求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提交申请;加方合作者应按照CIHR的要求向CIHR提交申请。对于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限项规定
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本项目计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总数限3项的范围;
关于限项规定的详细说明,请见《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申报说明
(一)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sfc.gov.cn),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
1、中方申请人使用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申报系统http://isis.nsfc.gov.cn 后,点击“项目申请”进入申请界面;
2、点击“新增项目申请”,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是“+”号或者右侧“展开”钮;
3、展开此类项目下拉菜单,再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请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CIHR项目(中加)”,然后按照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基金项目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4、申请书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确认提交成功后,再打印纸质申请书。
(二)中文申请书填写要求:中文申请书应与英文申请材料在内容上保持一致。同时,中文申请书填写的本合作项目英文名称须与加方合作者向CIHR提交的英文项目名称完全一致。
(三)申请人除了填写提交中文申请书以外,须以附件的形式上传以下附件材料:
1. 加方合作者向CIHR提交的英文申请书的副本。无此英文申请书副本的,将不予受理。双方申请人提交的英文申请书应完全一致,该项目的同行评议将以此英文申请书为准。
2. 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协议范本见附件)。
(四)在线填写提交完毕后,需打印一套ISIS系统生成的带有科学部受理号的纸质中文申请书,签字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连同本部分第(三)条所列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101房间;邮编:100085,电话:010-62328591)。美洲与大洋洲处不直接接收项目申请材料。
申请人必须保证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的一致性、完备性。若出现申请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不一致,申请材料不完整,签字盖章手续不完备或提交和确认时间晚于截止时间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形,国家自然基金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五、项目申请截止日期:
请项目申请人于2017年3月31日前,将申请书初稿送至科技处审核,待审核无误后,在打印装订。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将无法进入审批程序,视为无效申请。加方申请人须登录加拿大卫生研究院(CIHR)网站办理项目申请手续。
六、中加双方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一)项目申请事宜:
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100085)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合作局美大及东欧处
联系人:张嘉伟 刘秀萍
电话:010-62329053;010-62325377
传真:010-62327004
电邮:zhangjiawei@nsfc.gov.cn;liuxp@nsfc.gov.cn
(二)中方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书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可联系我委ISIS系统技术支持。
电 话:010-62317474
(三)加方申请人请与CIHR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加拿大卫生研究院
电话:+1-613-954-1968
电邮:support@cihr-irsc.gc.ca
科技处
二○一七年一月四日
(联系人:赵镇 电话:648165;区彩文 电话: 648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