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8日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按照广东省社科规划办《关于征集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的通知》(粤社科规划办通[2016]32号)的要求,为做好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投标工作,广泛听取社科界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现就公开征集选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征集内容。本次选题征集范围以重大基础理论研究为主,侧重研究对弘扬民族精神、传承中华文化具有重要作用的重大问题,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以及基础性、公益性、专题性的学术资料库和数据库建设,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集成性、创新性和传世价值。同时,适当征集能够推动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创新发展,具有明显文理(工、农、医)交叉特征的复杂性、综合性、前沿性的跨学科类选题。

2.基本要求。拟定重大项目选题要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厚重的学术分量和较强的创新价值,体现有限规模和突出重点的原则,着力推出具有重要学术创新价值的标志性成果。选题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洁,一般不加副标题(可参阅历年重大项目立项课题)。选题应避免与已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重大项目重复。凡以前提供过的选题此次一律不再推荐。
  3.征集对象和选题数量。主要面向中国社科院、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省级社科院和党校、省属重点高校和重点研究基地、军队系统重点院校和研究机构等单位征集。省级重点科研单位每个单位报送选题不超过3个。学校各二级单位报送选题1个,超出规定数量的,必须由推荐单位进行排序,未经排序的不予受理。请有意向的申报人员2017110日前联系学校科技处
  4.选题的产生和报送。选题报送单位要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特色,组织专家学者进行充分论证和凝炼,确保选题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各类选题须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推荐表》,附20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
  5.选题的遴选和采用。全国社科规划办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对征集选题进行匿名评议,根据专家投票推荐情况遴选部分选题列入2017年度重大项目招标范围。凡被正式列入招标范围的选题拟定人和推荐单位,承诺同意对所拟选题进行公开招标、公平竞争,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6.报送时间。请各单位于2017220日将《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推荐表》和《选题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邮件至664220551@qq.com

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推荐表.doc

2、·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推荐选题汇总表.xls

科 技 处

20161228

(联系人:许宏,联系电话:648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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