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及校内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17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粤科函基字(2016)179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7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现组织开展该专项项目的申报及校内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17年度省基金项目设研究团队项目、杰出青年项目、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重点项目、自由申请项目、博士科研启动项目。其中,自由申请项目和杰出青年项目申报不限项,其他项目限项申报。
(一)研究团队项目
1.研究内容
围绕我省科技前沿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
2.申报要求:
(1)研究团队是团结协作、勇于创新、优势互补的优秀科学家群体,鼓励跨部门和地区、多学科交叉组成研究团队。
(2)申请人(协调人)是团队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协调团队的研究工作。协调人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即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团队的核心成员平均年龄应小于50周岁(院士可不纳入平均年龄的计算范畴)。在读研究生或在站博士后不能作为研究团队的核心成员;
(3)协调人具有主持国家或省基金项目的经历(该项目的合同书、如结题则项目结题批复复印件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在纸质材料报送);
(4)协调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5)已获得省基金研究团队资助项目协调人不得再次申请研究团队;
(6)研究期限为5年。
(7)限项申报,需离线填报申请书,筛选通过后在在阳光政务平台申报。
3.资助数量及强度
本年度研究团队项目拟资助15项左右,资助强度为300万元/项,其中管理类为200万元/项,暂不资助数理学科。
(二)杰出青年项目
1.研究内容
在相关领域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
2.申报要求:
(1)申请人为未满35周岁(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取得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青年人才;
(2)申请人具有从事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经历,并得到两名省内不同单位相关领域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注:两位省内不同单位正高专家推荐函、博士学位证、职称证书复印件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纸质材料报送);
(3)研究期限为4年;
(4)不限项,直接在阳光政务平台网上申报;
(5)有以下情形之一不能申报杰出青年项目:
①.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②.国家“973计划”首席、“长江学者”、“珠江学者”;
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类项目负责人;
④.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协调人;
⑤.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或者领军人才。
3.资助数量及强度
本年度拟资助50项左右,资助强度为100万元/项。
(三)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
1.研究内容
围绕计算与通信集成芯片、移动互联关键技术与器件、云计算与大数据管理技术、新型印刷显示材料、可见光通信技术及标准光组件、智能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电池与动力系统、3D打印、干细胞与组织工程等重大科技专项以及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LED等广东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
2.申报要求
(1)申请人具有高级职称,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良好信誉的在职科研人员;
(2)拥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研究团队,以中青年专家为骨干力量;
(3)项目具有明确的科学目标,前沿的科学问题,创新的科学内容,可行的研究方案;
(4)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基地平台,优先支持具有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平台条件的研究单位;
(5)研究期限为4年;
(6)限项申报,需离线填报申请书,筛选通过后在在阳光政务平台申报。
3.资助数量及强度
本年度拟资助为20项左右,100万元/项。
(四)重点项目
1.研究内容
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需求,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
2.申报要求
(1)申报内容应曾获国家或省基金项目资助,并已按计划结题,但研究工作从未中断,并可望取得新进展或突破的项目(申报内容曾获国家或省基金资助项目的合同书或结题批复复印件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纸质材料报送);
(2)申请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并具有主持国家或者省基金项目的经历(申请人曾主持的国家或省基金项目的合同书或项目结题批复复印件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纸质材料报送);
(3)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且在岗(即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院士除外);
(4)研究期限为3年。
(5)限项申报,需离线填报申请书,筛选通过后在在阳光政务平台申报。
3.资助数量及强度:
本年度拟资助60项左右,50万元/项。
(五)自由申请项目
分自由探索项目和广东基础研究战略与管理研究项目。
Ⅰ.自由探索项目
1.研究内容
自由探索研究。
2.申报要求
(1)申请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且在岗(即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研究期限为3年。
(3)不限项,直接在阳光政务平台网上申报。
3.资助数量及强度
本年度拟资助800项左右,10万元/项。
Ⅱ.广东基础研究战略与管理研究项目
1.研究内容
广东基础研究发展战略、体制机制创新、创新平台与体系、项目与知识产权管理等。
2.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和申请人须有参与制定广东科技发展规划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在纸质材料报送)及开展相关研究的基础与条件;
(2)申报代码与学科为“G030705项目制度与知识产权”(注:“G030705项目制度与知识产权”为“广东基础研究战略规划与管理制度研究”专题专用申报代码与学科);
(3)研究期限为3年。
(4)不限项申报,直接在阳光政务平台网上申报。
3.资助数量及强度
拟资助10项左右,资助强度分为50万元/项和20万元/项两类。
(六)博士科研启动项目
分为新入职博士科研启动项目和纵向协同管理试点项目。
Ⅰ. 新入职博士科研启动项目
1.研究内容
在相关领域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
2.申报要求
(1)申请人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申请人为2016年新入职我校的人员(入职证明作为附件报送));
(3)申请人获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2014年1月1日以后毕业并在申报截止日前取得博士学位证书方可申报,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作为附件报送);
(4)申请人必须是从未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的科研项目;
(5)申请人为副高及以下职称;
(6)研究期限为3年;
(7)评审工作在学校开展,需离线填报申请书,不在阳光政务平台申报。
Ⅱ.纵向协同管理试点项目
按照阳光再造行动升级相关部署要求,我校为管理试点单位,启动2017年度国家基金青年科学基金纵向协同管理试点工作。
1.研究内容
在相关领域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
2.申报要求
(1)支持对象:2016年申报国家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中未获得立项的项目。
(2)申请人男性未满34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未满39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申报书:提交2016年申报国家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即为纵向协同项目申报书。
(4)研究期限:3年。
(5)评审工作在学校开展,需离线填报申请书,不在阳光政务平台申报。
二、工作安排
(一)限项项目
申请者撰写《重点、博士启动、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申请书(校内筛选用)》或《研究团队项目申请书(校内筛选用)》(附件1);注明申报项目类别、学科名称(自由申请和杰出青年项目申请者无需填写参加校内遴选)。每个项目上交两份电子申请书(其中1份为完整版,1份为省略版,省略版要求涉及申请者及课题组人员姓名和单位的内容全部隐去),并转成PDF格式,以申请人姓名命名,无需签字盖章和递交纸质申请书。
请各二级单位和课题申请者认真审核上报的材料,对不按照要求提交的材料,将不予安排参加校内遴选。限项项目由科技处组织校内评选,各二级单位于11月14日下午17:00前上报电子申请书及《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校内筛选项目清单》至学校科技处,逾期不予接收。此外,各单位报送的项目遴选没有入围的,可转为自由申请项目申报。
(二)自由申请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
1、项目申请人在11月25日下午17:00前完成项目的网上提交工作。
2、各二级单位在11月30日下午17:00前完成申报项目的网上审核工作。
项目状态为“请交纸质材料至窗口受理”时,由各项目申请人将纸质申请材料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在12月14日前交由各二级单位统一报送学校科技处。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认真抓好申报项目质量,按时提交材料参加校内筛选,不参加筛选的项目将不能申报今年的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自由申请和杰出青年项目除外)。
2.作为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1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3.申报人申请和主持在研省级财政支持项目的数量不得超过3项(参与人不限项)。其中:自由申请和博士启动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重点项目、杰出青年项目、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和研究团队项目合计不得超过1项;
4.研究团队的每位核心成员均视作申请人或项目负责人,但研究团队核心成员(协调人除外)在符合上述要求的同时,仍可申报本年度杰出青年项目。
5.项目的合作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项目主要参与者中如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单位。
6.校内评审项目无需盖章。
7.项目实行匿名双盲评审,项目申报材料填写格式和标准须按有关填写说明和指引执行。
附件:1.项目申请书(校内筛选用)
2.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校内筛选项目清单
科技处
2016年11月1日
(联系人:陈金源,联系电话:789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