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社科司函[2016]227号文件通知,教育部社科司近期将进一步完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专家库,请各单位做好专家信息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的基本条件 1.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
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宽广的学术视野,在相关研究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影响。
4.具有高尚的学术道德。
二、专家信息填报要求 1.对已有专家库进行审核
专家库中目前所列专家为各单位前一年推荐并经整理后的结果,各单位应根据本通知要求和实际情况对本校专家信息进行认真审核,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对入库专家严格把关。对已调离学校或长期不在本校工作的专家,以及因发生学风问题等不符合入选基本条件的专家,务必要从专家库中删除。
2.核实专家信息
经审核拟保留的专家,请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专家库填报说明》(附件2)的要求,全面核实专家信息资料,特别是要核实、补充专家的移动电话、E-mail地址等信息,以便及时与专家进行联系。请直接在电子表格上进行核对和修改,注意不要改动表格栏目内容和栏目排列顺序。
3.适当增补专家
各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推荐部分新增专家,推荐新增专家应按照基本条件要求严格把关。重点推荐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及地方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评议组成员、教育部长江学者、跨世纪人才、新世纪优秀人才等。请注意推荐宗教学、考古学、体育学、艺术学、外语小语种、少数民族语言和方言以及新兴交叉学科方面的专家。
三、报送时间 请务必于12月9日前将审核修改后的专家库电子版发送至664220551@qq.com,邮件主题请标明“**二级单位推荐专家”。
各单位前一年推荐专家信息将会发给各单位,如未收到,请于11月24日前联系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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