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2日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卫计委粤卫办函〔2016486号文件精神,2017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的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我校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通过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网上申报(http://kyjj.gdwskj.cn)。校本部由科技处建立申报账号,附属医院由医院科研管理部门建立申报账号。同时,附属医院须在申报项目前,完成单位信息更新工作。

二、课题采取限额申报,不要求查新。项目负责人在同一申报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我校项目申请人必须是中级(含中级)以下技术职称人员,在研课题不得超过两项,同时近三年承担的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课题能按时结题的在职人员。

1 面上基金负责人必须是中级职称人员。

2 青年基金负责人必须是35周岁以下(198211日以后出生)、未获得本青年基金资助过的硕士学位以上或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

三、申报材料

1、网上系统材料。申请人在管理系统中填写项目申报书,并根据项目实际和附件目录的要求上传附件材料(复印件有效)。申报书网上填写完成后,注意检查:

(1)单位性质统一填写“1、高等院校”;

(2)核对单位数、总人数是否准确;

(3)如果选择申报青年基金类别,年龄必须在35周岁以下。

2、纸质申报材料。(1)申报材料在管理系统卫计委审核通过后,打印系统生成的纸质申报书一式2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方式为无线胶装。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与纸质申报材料须一致,项目评审以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为准,纸质申报材料为存档材料。纸质材料形式审查:

(1)课题研究起止日期:2017.07.01-2019.06.30

(2)课题组成员签名

(3)附属医院盖章

(4)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中级(含中级)以下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不受理副高及以上技术职务者申报

(5)项目组成员两个以上单位的,需要盖合作单位公章,无需附合作协议。

四、申报时间

项目负责人和二级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161111日下午5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请项目申报者尽早上网提交申报书,因临近申报截止日提交、网络原因而导致提交不成功的,责任自负。

请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于20161123前将本单位基金申请书一式2上报学校科技处。

五、各单位申报限额

基础医学院:7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3

药学院:4

护理学院:1

公共卫生学院:4

生物技术学院:2

法医学院:2项

南方医院:18

珠江医院:15

第三附属医院:5

中西医结合医院:4

第五附属医院:4

深圳医院:2

教辅机构及其他部门:9项

科技处

20161012

(联系人:黄媛,电话:647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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