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附属医院:
为充分整合全校临床医学研究力量和资源优势,取得一批有重要影响的临床医学研究成果,提升附属医院临床科研能力,现组织开展临床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一)申请临床研究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申请项目应为临床研究工作,不包括临床医学问题的基础研究部分,除必要的临床检查外,不进行实验室研究工作;
2.申请项目原则上要求是前瞻性多中心研究,要整合学校各附属医院的研究力量,研究主体以校内附属医院为主,至少联合校内1家附属医院的研究人员,必要时可以联合其他单位;
3.申请临床研究重点项目时除确定第一负责人外,需要确定第二负责人作为项目进展执行人,保障临床研究工作顺利推进;
(二)临床研究项目包括以下两类:
1.临床研究重点项目,重点资助具有一定临床研究基础,研究团队较固定、研究方案较成熟的项目;
2.临床研究培育项目,主要用于引导临床工作人员开展临床研究,培育一批临床研究项目。
二、项目研究期限
临床研究项目执行期限为5年,起止时间为2016年6月至2021年6月。
三、申报条件
临床研究项目的申请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申请请临床研究重点项目的第一负责人应当为各附属医院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当年不超过55周岁,同时,没有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PI承担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6个月;具有前瞻性多中心研究PI成功经验者优先;该项目第二负责人应当为各附属医院具有高级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当年不超过45周岁;
2.申请临床研究培育项目的负责人应当为各附属医院具有高级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当年不超过45周岁;
3.申请项目参与单位的申请人员需要征得本人所在单位的科室同意,并出具证明材料;
4.项目组成员原则上应接受过GCP培训并取得GCP培训证书,以保证有资格开展临床研究;
5.申请项目成员需要包含统计分析专家,每位统计分析专家参与项目不超过5项。
四、申报要求
临床研究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提交25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说明申报项目拟解决的临床问题和研究目标,围绕临床问题的内涵和关键技术的难点,阐述项目研究重点、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项目申报单位与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
2.学校在受理各附属医院提交的项目预申报书后,组织形式审查,并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通过首轮评审的项目将由学校通知各附属医院组织项目负责人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3.临床研究项目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时间为5月31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项目申请人必须按规定格式填写预申报书,经所在单位审核,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由各附属医院汇总后统一报送,报送材料包含:项目预申报书(电子版为pdf文档)、项目预申报书(纸质版2份)、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为excel文档和纸质版1份)。
附件:1.临床研究启动计划管理办法(送审稿)
2.临床研究项目预申报书
3.临床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技处
2016年5月16日
(联系人:曹蓓,电话:62789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