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技厅粤科管字〔2016〕510号《广东省学技术厅关于2016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我校有关2016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望各单位按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申报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项目,必须符合《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奖励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项目必须是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完成人)研究开发或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完成人)的国内外合作研究开发的成果。
(二)申报项目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然科学类研究成果必须以论文、专著的形式公开发表,并被同行认可;技术发明类研究成果,其发明专利必须获得授权,已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项目应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包括已授权的专利权、著作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动植物品种权、新药证书等。
(三)凡存在知识产权、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等方面争议的项目,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申报。
(四)申报项目完成时限要求:
⒈自然科学类项目(组别代码A01~A07)。仅限于在国内立项的科学研究成果,其代表性论文、论著公开发表时间2年以上(即2014年5月31日前发表),并要求每位完成人必须是所附10篇代表性论文或专著的作者。
⒉技术发明类项目(组别代码C01~C17)。要求已经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且推广应用时间在2年以上(即2014年5月31日前已应用)。前三位完成人都必须是本项目授权知识产权的持有人之一(当知识产权发明人少于3人时除外)。
⒊科学技术进步类项目(组别代码B01~B18)。要求出具除项目主要完成人、合作者和具有直接利益相关者之外的第三方对本项目科学技术内容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或公信力的评价,如他人在学术刊物或公开场合发表的对本项目重要科学技术点的学术性评价意见,以及国家相关部门的技术检测报告、验收意见、鉴定结论等。研究成果整体推广应用时间在2年以上(即2014年5月31日前已应用),应用证明需加盖应用单位公章,并要求全部提供原件。对涉及有审批要求的项目,必须提交相应的行业许可批准证明材料(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权、标准等),且获得批准时间达到2年以上,即2014年5月31日前已获得审批。
(五)申报材料中若所用成果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即发明专利的发明人、论文专著的作者)未被列为推荐项目的主要完成人,项目第一完成人必须征求其同意且签署《承诺函》。若代表性论文的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专著的主编和副主编未列为推荐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应由其本人出具《知情同意报奖证明》。
(六)申报项目必须进行科技成果登记,提供《科技成果登记证书》。
(七) 本年度每人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含突出贡献奖)的完成人参加省科技奖励评审。
(八)列入国家或省部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申报者于4月25日起使用申报成果鉴定的帐号和密码登陆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站(http://pro.gdstc.gov.cn),《2016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手册》(附件2)的要求填写和审核推荐书。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主件材料填写要求
推荐书是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按项目类型分为自然科学类项目、技术发明类项目和科学技术进步类项目三大类,项目完人应按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点、发明点或者技术创新内容。
1.自然科学类项目应突出其发现所具有的重大科学价值,以及被自然科学界公认的程度,提供主要论著的他引(不含自引)情况证明。
2.技术发明类项目应突出其发明的创造性和先进性,详细注明授权项目名称、知识产权类别、国别、授权号等。
3.科学技术进步类项目应突出其技术的创新程度、对提高行业竞争力、制定技术标准、推动全行业技术进步、保护环境和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意义。
4. 正文文字使用宋体、不小于小四号,行距不小于18 磅。请按规定字数、页数填写,否则系统无法显示,影响评审结果。
(二)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1.书面推荐材料2份,其中1套为原件(在首页标注)。原件是指完成人签名、单位盖章页均应是原件。主件为推荐单位(广东省教育厅)在申报系统审核通过后打印生成,内容应与电子版推荐书相关内容完全一致,可以是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按“主要附件材料”的顺序装订,不同类型附件材料之间用不同颜色的隔页纸隔开,以方便查阅。
2.验收报告、鉴定证书、论文、专著等按《2016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手册》要求附上相应资料。
3. 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单双面不限),纸张规格A4,竖向左侧用线装订,不要另加封面。页码连续编排,附件用打码机打印页码。附件总数不超过75页。
4.涉及动物实验的论文、检验报告和产品等,须同时附送《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明》和《动物实验设施合格证明》(复印件)。
三、申报时间安排
4月 25日~5月15日 项目负责人网上填写资料并提交
5月16日~5月20日 科技处管理员网上初审材料
5月21日~5月25日 项目负责人根据初审意见修改材料
5月26日~5月31日 科技处管理员复审材料并网上提交
6月11日前 项目负责人将所有完成单位盖章、所有完成人签字后的完整书面材料一式两份上交至科技处
四、几点说明
(一) 请项目完成人严格按照申报时间进行申报,网上申报系统将在规定时间之后自动关闭,逾期未能按时在网上提交电子版数据的项目,将视为自动放弃申报,不予受理。
(二) 请项目完成人仔细阅读《2016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手册》、《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推荐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后再进行网上申报。
(三)我校的奖励推荐部门为广东省教育厅。完成单位为南方医科大学,不需要写至二级单位。
附件: 1、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推荐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
2、2016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
南方医科大学科技处
2016年4月15日
(联系人:黄媛 联系电话:61647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