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南方医科大学护理科研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三五”建设纲要计划,加快护理学科科研进展,提升我校护理学科整体实力,现组织开展我校护理科研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内容
专项资金优先扶持与临床护理实践密切结合的项目。如:临床护理、医院护理管理、社区护理等,详见申报指南。
二、组织方式
本专项自由申报,鼓励校本部科研人员与附属医院临床一线科研骨干组成团队开展项目研究,推动护理科研成果应用于临床实践。
三、项目类型及资助强度
1、重点项目5项,每项资助10000元,其中学校资助5000元,二级单位匹配5000元。申报内容围绕我校护理学科主要学科方向,有一定的研究基础,研究期限2年。
2、青年项目10项,每项资助5000元,其中学校资助2500元,二级单位匹配2500元。项目申报人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研究期限2年。
3、一般项目16项,每项资助5000元,其中学校资助2500元,二级单位匹配2500元。研究期限2年。
四、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人为我校护理学科在职人员并具备一定科研能力和基础。重点项目申报人需具备副高以上职称,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需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
2、项目申报资料按照专项资金申报书格式填写。项目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可根据需要提交其他相关附件,附件材料应对项目申报内容和方案进行佐证,说明项目实施计划等。
3、申报人应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合理分配,有计划使用。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1)项目未经所在单位推荐;(2)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3)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申报人单独或联合他人申报并已获得立项资助。
五、申报安排
1、申报人于2016年4月26日下午17:00前提交申报书及相关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核并盖单位公章后通过后统一报送学校科技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7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和项目评审。科技处专项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按照择优推荐的原则,重点支持具有创新性和重要学术价值、理论或现实意义的课题。
六、其他事项
各申请者认真填写申报表,对不符合申报规定,或申请书填写内容不全,印、章、签名不全,未按要求填写、报送等,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送专家评议和评审。核实发现弄虚作假骗取项目补助资金的,将通报批评并列入黑名单管理。
申报相关书面材料报送地址:学校行政楼214
联系人:科技处陈金源 789165
附件: 1.申报指南
2. 申报书
3.推荐项目汇总表
南方医科大学科技处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