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二O一四年度
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技厅粤科管字〔2014〕565号《关于推荐2014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精神,现就我校有关2014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望各单位按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申报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项目,必须符合《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奖励条件,并按《2014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学科(专业)组评审范围》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项目必须是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完成人)研究开发或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完成人)的国内外合作研究开发的成果。
(二)申报项目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然科学类研究成果必须以论文、专著的形式公开发表,并被同行认可;技术发明类研究成果,其发明专利必须获得授权。已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项目应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包括已授权的专利权、著作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动植物品种权、新药证书等。项目第一完成人必须征求未列入报奖主要完成人的权利人(发明专利指发明人)、作者的同意,并提交知情同意承诺函。
(三)凡存在知识产权、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等方面争议的项目,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申报。
(四)申报项目完成时限要求:
⒈自然科学类项目(组别代码A)。仅限于在国内立项的科学研究成果,其代表性论文、论著公开发表时间2年以上(即2012年5月31日前发表),并要求每位完成人必须是代表性论文或论著的作者,且每篇代表性论文、论著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必须作为该项目的完成人。
⒉技术发明类项目(组别代码B)。要求已经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且推广应用时间在2年以上(即2012年5月31日前已应用)。前三位完成人都必须是本项目授权知识产权的持有人之一(当知识产权发明人少于3人时除外)。
⒊应用技术类项目(组别代码B)。要求出具由与项目完成人或完成单位无直接利益相关的第三方对推荐项目技术内容等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或公信力的成果评价证明,如国家相关部门的技术检测报告、鉴定结论、验收意见,或者同行科技工作者在学术刊物或公开发表的对本项目主要发明点的技术性评价性意见。研究成果整体推广应用时间在2年以上(即2012年5月31日前已应用);对涉及有审批要求的项目,必须提交相应的行业许可批准证明材料(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权、标准等),且获得批准时间达到2年以上,即2012年5月31日前已获得审批。
(五)申报项目必须进行科技成果登记,提供《科技成果登记证书》。
(六)列入国家或省部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申报者于5月19日起使用申报成果鉴定的帐号和密码登陆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站(http://pro.gdstc.gov.cn),按照推荐工作手册的要求填写和审核推荐书。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 主件材料填写要求
推荐书是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按项目类型分为自然科学类项目、技术发明类项目和应用技术类项目三大类,项目完人应按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点、发明点或者技术创新内容。
1.自然科学类项目应突出其发现所具有的重大科学价值,以及被自然科学界公认的程度,提供主要论著的他引(不含自引)情况证明。
2.技术发明类项目应突出其发明的创造性和先进性,详细注明授权项目名称、知识产权类别、国别、授权号等。
3.应用技术类项目应突出其技术的创新程度、对提高行业竞争力、制定技术标准、推动全行业技术进步、保护环境和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意义。
4.填写字体为小4号宋体,请按规定字数、页数填写,否则系统无法显示,影响评审结果。
(二)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1.书面推荐材料2份,其中1套为原件(在首页标注)。原件是指完成人签名、单位盖章页均应是原件,其它附件尽量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请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主件为推荐单位(广东省教育厅)在申报系统审核通过后打印生成,附件则必须与上传到系统中文件相一致,可以是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按“主要附件材料”的顺序装订,不同类型附件材料之间用不同颜色的隔页纸隔开,以方便查阅。
2.验收报告、鉴定证书等书面材料不须全文附上,只附首页、专家意见、专家名单、完成单位、完成人名单。论文(著)、引文等书面材料不须附全文,论文只附首页、专著附版权页、引文附引文页即可。
3.书面推荐材料主件和附件合并用线装订,不得采用胶装,推荐书首页不得另加封面,需加盖完成单位(具有法人单位资格)公章。
4.涉及动物实验的论文、检验报告和产品等,须同时附送“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明和动物实验设施合格证明(复印件)”。
四、申报时间安排
5月19日~6月10日 项目负责人网上填报材料
6月10日~6月15日 单位科研管理员网上初审材料
6月15日~6月19日 单位科研管理员网上复审材料(对初审材料修改之后的内容进行复审)、网上提交
6月20日~6月30日 推荐单位审核、公示
7月2日 项目负责人将材料上交至科技处
五、几点说明
(一) 请项目完成人严格按照申报时间进行申报,网上申报系统将在规定时间之后自动关闭,逾期未能按时在网上提交电子版数据的项目,将视为自动放弃申报,不予受理。
(二) 请项目完成人仔细阅读《2014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后再进行网上申报。
(三)我校的奖励推荐部门为广东省教育厅,各单位在填写完成单位时填写南方医科大学,不需要写至二级单位。
附件: 1、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推荐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
2、2014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
联系人: 张 虹 联系电话:648492
南方医科大学科技处
二O一四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