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穗科信字〔2013〕329号文件通知,现就开展第一批珠江科技新星专项进行第二次年度检查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第一批珠江科技新星承担的课题项目,即 2011 立项资助的珠江科技新星项目。检查项目实施时限为 2012 年 11 月 1 日-2013年10月31日止的项目实施情况。
二、检查内容
珠江科技新星人才培养情况,项目按合同目标进展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配套落实情况、项目取得的成果等绩效情况。
三、检查方式
检查方式分书面检查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按每批项目总数的 50%进行抽检。此次现场检查的对象是首次检查时未进行现场检查的项目。
(一)书面报告。各项目负责人均要填报项目进展情况表,经单位审核并盖章。单位的审核意见将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依据之一。
(二)现场检查。将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进展情况检查,现场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检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做好项目自查工作,如实填写项目进展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
(二)二级单位应督促指导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做好自查工作,并对项目负责人的培养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给予真实、客观的评价。
(三)项目负责人属高校的,由高校科研项目管理部门加具意见后统一报送市科信局受理点。
五、报送时间
请于 2013 年 11 月 18日前将珠江科技新星专项年度执行情况检查表、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和相关的证明材料(双面打印,一式两份)交科技处;年度执行情况检查表和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电子版请发邮件至fxjwb6@smu.edu.cn(邮件主题为:立项年度+单位简称+珠江科技新星姓名)。
科技处
2013年11月6日
(联系人:许宏,联系电话:648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