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基金办的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省基金项目结题与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2011年立项资助的博士科研启动与自由申请项目,2010年立项资助的重点项目,2012年申请延期结题项目。
年度执行情况报告范围:本年度本单位所有在研(2013年立项除外)、结题及跟踪项目(包含2011、2012年结题项目,博士启动项目除外)。
二、结题验收专家必须同时具备条件如下:(1)各专家所在单位不同(二级单位之间视为同一单位,如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2)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同行专家;(3)其中面上项目验收专家为3名,重点项目为5名。重点项目必须采取会议结题验收,请将本单位重点项目验收时间、地点及专家初步名单于10月25日前报送科技处。
三、项目负责人在10月9日09:00至11月15日16:00完成网上省基金项目结题书提交工作。审核通过后由各二级单位于11月25日前统一将结题书书面材料报送科技处。
四、延期结题:没有通过结题验收和需要延期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按照《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在网上填写延期结题申请书并提交。延期结题申请与结题工作同时进行,时间节点相同。
五、项目负责人报送结题材料要求一式两份,包括:结题报告(附专家组意见原件)、合同书(复印件)、发表论文专著(论文需有省基金资助标识)、专利证书及其他结题证明材料。
六、对于超期项目(包括逾期结题也没有提交延期申请或超出批准延期时间内还未结题的项目)按照不能结题处理,不再受理该项目负责人今后申报省基金项目。二级单位不能结题项目超过本单位当年应结题项目5%,该单位申报2014年省基金项目配额减半。
七、2009年立项研究团队结题由省基金办统一进行会议考评,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八、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由各项目负责人在11月15日16:00前完成网上提交,无需递交纸质材料。
联系人:陈金源 联系电话:789165
科 技 处
二〇一三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