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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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科信字〔2013〕299号 关于加强软科学和科普项目结题 各有关单位: 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评价科技计划项目绩效的重要指标。为加强软科学和科普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软科学和科普计划作为我市科技计划体系的组成部分,必须严格按照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规定和项目合同书的约定,按期提交项目验收申请或延期申请。到期不申请结题验收或提交延期申请的,作为逾期未结题项目的项目承担单位不能申请我局的科技计划项目。 二、软科学项目结题验收材料撰写规范已经发布,从 三、软科学和科普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研究成果(包括举办的活动)应注明“广州市科技计划软科学研究成果”和“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科普计划资助项目”。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软科学和科普项目管理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按项目合同书的约定实施项目,及时提出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以免影响单位科研诚信。 专此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政策法规处 林晓燕,联系电话:83124128) |